发明名称 可分解之胶囊内视镜
摘要 一种可分解之胶囊内视镜,其系包含有一第一胶囊壳、一第二胶囊壳、一第三胶囊壳及至少一可分解胶层,其中该第一胶囊壳系容置有一影像感测模组,该第二胶囊壳系容置有一影像传送模组,该第三胶囊壳系容置有一供电模组,该可分解胶层系形成于该第一胶囊壳与该第二胶囊壳之间,于进行相关胃肠道组织检查后,该可分解胶层系可被胃肠道组织消化,使该胶囊内视镜被分解而易于排出体外。
申请公布号 TWM243172 申请公布日期 2004.09.11
申请号 TW092214584 申请日期 2003.08.12
申请人 南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百慕达南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CHIPMOS TECHNOLOGIES (BERMUDA)., LTD. 英属百慕达 发明人 赵永清;刘安鸿;李耀荣
分类号 A61B1/273 主分类号 A61B1/273
代理机构 代理人 张启威 高雄市左营区立文路七十七号十六楼之二
主权项 1.一种可分解之胶囊内视镜,其系包含:一第一胶囊壳,其系容置有一影像感测模组,该影像感测模组系具有一影像感测器及一光源产生器,该光源产生器系用以产生一光源,该影像感测模组系透过该光源之照射,以该影像感测器接收该光源反射所得到之影像;一第二胶囊壳,其系容置有一影像传送模组,该影像传送模组系与该影像感测模组电性连接,用以将该影像感测模组所得到之影像进行处理与传输;一第三胶囊壳,其系容置有一供电模组,该供电模组系与该影像感测模组、该影像传送模组电性连接,以提供电源至该影像感测模组及该影像传送模组;及复数个可分解胶层,其系形成于该第一胶囊壳与该第二胶囊壳之间与该第二胶囊壳与该第三胶囊壳之间。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可分解之胶囊内视镜,其中该可分解胶层之材质系为一食用性胶质。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可分解之胶囊内视镜,其中该可分解胶层之材质系选自于由凝胶、凝胶-甘油淀粉、凝胶-糖及甲基纤维素所组成之族群中。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可分解之胶囊内视镜,其中该影像感测器系为一CCD影像感测器。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可分解之胶囊内视镜,其中该影像感测器系为一CMOS影像感测器。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可分解之胶囊内视镜,其中该光源产生器系为一LED。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可分解之胶囊内视镜,其中该影像传送模组系包含有一微型发射天线。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可分解之胶囊内视镜,其中该供电模组系包含有一微型电池。9.一种可分解之胶囊内视镜,其系包含有复数个胶囊壳、一影像感测模组、一影像传送模组及一供电模组,该些胶囊壳系分别容置该影像感测模组、该影像传送模组及该供电模组,其特征在于,该些胶囊壳之间形成有一可分解胶层。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可分解之胶囊内视镜,其中该可分解胶层之材质系为一食用性胶质。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可分解之胶囊内视镜,其中该可分解胶层之材质系选自于由凝胶、凝胶-甘油淀粉、凝胶-糖及甲基纤维素所组成之族群中。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可分解之胶囊内视镜,其中该影像感测模组系具有一影像感测器及一光源产生器。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所述之可分解之胶囊内视镜,其中该影像感测器系为一CCD影像感测器。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所述之可分解之胶囊内视镜,其中该影像感测器系为一CMOS影像感测器。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所述之可分解之胶囊内视镜,其中该光源产生器系为一LED。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可分解之胶囊内视镜,其中该影像传送模组系包含有一微型发射天线。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可分解之胶囊内视镜,其中该供电模组系包含有一微型电池。图式简单说明:第1图:习知之胶囊内视镜;第2图:依据本创作之可分解之胶囊内视镜之截面示意图;及第3图:依据本创作之可分解之胶囊内视镜,于分解后之截面示意图。
地址 新竹市新竹科学工业园区研发一路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