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具触控面板之有线电话机具,包含:一电话机本体,在其机壳上面的适当位置处分别设有一组可取放自如的话筒、一组按键组、一液晶显示幕、一来电讯息通知用的扬声器和一组免持听筒使用的收音麦克风;一导线,用以传送该话机与外界(局线或电话总机)之间的交流讯息;一触控面板,被平坦地覆合在前述液晶显示幕正面上,并使该触控面板和该显示幕之间呈所需的相对位置而安装固定;以及一主控回路,系安装在前述电话机本体之机壳内,用以操控整体电话机具之运作,且该主控回路至少包含一中央运算单元及一通讯处理单元,而该通讯处理单元系以可讯息交流地连接于该中央运算单元。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触控面板之有线电话机具,其中,尚包含该导线可提供该电话机运作所需电源者。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触控面板之有线电话机具,其中,于该按键组之各按键顶面分别被刻设有一组以上的标示字模者。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触控面板之有线电话机具,其中,该液晶显示幕具有较一般习知电话机之通用规格更大之显示面积者。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所述之具触控面板之有线电话机具,其中,该液晶显示幕系被设置在该话机外壳上表面之便于明显监视的部位者。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之具触控面板之有线电话机具,其中,该液晶显示幕系被设置在该话机外壳上表面之前述按键组的水平方向后方者。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触控面板之有线电话机具,其中,该触控面板系具有可透视的特性者。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所述之具触控面板之有线电话机具,其中,该触控面板具有一实质平坦之表面,使其被安装到该液晶显示幕表面时,可获得平行密贴之效果者。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之具触控面板之有线电话机具,其中,该触控面板具有和该液晶显示幕大致相同大小的面积规格者。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具触控面板之有线电话机具,其中,该触控面板系以胶合之技术手段安装到该显示幕的表面上者。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触控面板之有线电话机具,其中,该中央运算单元接受包括来自该键盘组、该触控面板以及该通讯处理单元的讯息,并将有关讯息资料运算处理后传送到该液晶显示幕、该扬声器或通讯处理单元上。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触控面板之有线电话机具,其中,该通讯处理单元一端被连接前述导线上,而另一端则分别连接着该话筒、该收音麦克风以及该扬声器上。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触控面板之有线电话机具,其中,更包含该主控回路将计算机、行事历、万年历、电话簿翻译机以及语音信箱等功能整合在内,并设有附加功能选单之操作介面,以供使用者透过该触控面板选用这些功能来运作者。图式简单说明:第一图系本创作之电话机具的立体图;第二图系本创作之键盘组部位的正面图;第三图系第二图沿B-B截线之侧面剖示图,显示该触控面板与液晶显示幕之组合构造;第四图系本创作整体之功能方块图;以及第五图系本创作之附加功能选单的显示幕图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