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根据数字权利管理(DRM)系统在所定义的诸如组织之类的领域中公布数字内容 |
摘要 |
发许可证者接收来自请求者的请求,请求包括与数字内容相关联的权利数据,权利数据列出至少一个识别符和与其相关联的一组权利。发许可证者选择识别符和与其相关联的权利组,预期在相应的数字许可证中规定这种权利,还根据识别符选择另一组权利。另一组权利替代来自权利数据的权利组,把带有另一组权利的许可证发给请求者,从而在所发出的许可证中的另一组权利规定在再现相应的内容方面请求者必需遵守的条款和条件。 |
申请公布号 |
CN1521979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4.08.18 |
申请号 |
CN200410005380.4 |
申请日期 |
2004.02.11 |
申请人 |
微软公司 |
发明人 |
A·纳林;C·文卡特施;F·D·比鲁姆;M·A·德米罗;P·D·瓦科斯曼;P·马里克;R·U·马拉维亚拉奇切;S·包尔尼;V·科里什纳斯瓦米;Y·(E)罗森菲尔德 |
分类号 |
H04L9/12;H04L12/22 |
主分类号 |
H04L9/12 |
代理机构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李家麟 |
主权项 |
1.发许可证者把数字许可证发给请求者以允许请求者再现相应的数字内容的一种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下列步骤:接收来自请求者的请求,所述请求包括与内容相关联的权利数据,所述权利数据列出至少一个识别符以及与其相关联的一组权利;选择识别符和与其相关联的权利组,其中预期在所发出的许可证中规定这些权利;根据识别符选择另一组权利;以另一组权利代替来自权利数据的权利组;把具有另一组权利的许可证发给请求者,从而在所发出的许可证中的另一组权利规定在再现相应的内容方面请求者必需遵守的条款和条件。 |
地址 |
美国华盛顿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