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生活垃圾焚烧炉
摘要 生活垃圾焚烧炉。特别是点火自燃式生活垃圾焚烧炉中的二段往复式炉排。尤可用于焚烧低热值、高水分、未经分拣的生活垃圾。它含有带料斗的炉体、给料机、炉排、位于炉排下的风室、出渣机,其中炉排片含有固结在炉体上的固定片和间隔排列在前后两相邻固定片之间且与往复运动杆件连接的活动片,其特征是:炉排沿垃圾运行方向分成前段和后段两段,接近料斗的前段为向下倾斜的逆推式炉排、后段为顺推式炉排,并且在前、后段炉排的衔接处设置有一定高度的落差。本发明使垃圾在炉排运行中能自动翻滚、搅拌、破碎,且可方便地调节进风量以使垃圾燃烧充分、不污染环境,并且焚烧炉还具有结构简单合理、工作安全可靠、使用寿命长、便于更新推广等特点。
申请公布号 CN1162646C 申请公布日期 2004.08.18
申请号 CN02111455.2 申请日期 2002.04.23
申请人 屠柏锐;杭州新世纪能源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伟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发明人 屠柏锐;王柯;项光明;卞俊;朱善银
分类号 F23G5/02;F23G5/033;F23G5/04;F23H11/12 主分类号 F23G5/02
代理机构 杭州九洲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人 王凯音
主权项 1、一种生活垃圾焚烧炉,它包含一个带料斗(11)的炉体(1)、装在炉体内的给料机(2)、炉排(3)、位于炉排下的风室(5)、出渣机(6),其中炉排片含有固结在炉体上的固定片(3a)和间隔排列在前后两相邻固定片之间且与往复运动杆件(4)连接的活动片(3b),其特征是:炉排沿垃圾运行方向分成前段和后段两段,接近料斗的前段为向下倾斜的逆推式炉排(3A)、后段为顺推式炉排(3B),并且在前、后段炉排的衔接处设有高度为(H)的落差。
地址 310004浙江省杭州市杭锅新村9幢50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