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影视器材脚架 |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影视器材脚架,它包括支杆和与之套接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支脚,位于最上方的支脚是活动支脚,它的支脚套上装有锁止装置。本实用新型的活动支脚可以沿支杆上下滑动,当达到合适位置时,利用锁止装置锁定,非常适合于在地面不平或者有台阶的环境下使用。 | ||
申请公布号 | CN2634256Y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4.08.18 |
申请号 | CN03247123.8 | 申请日期 | 2003.06.11 |
申请人 | 广州影龙电影器材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杨承忠 |
分类号 | F16M11/34 | 主分类号 | F16M11/34 |
代理机构 | 广州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曾旻辉 |
主权项 | 1、一种影视器材脚架,包括支杆(1)和与之套接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支脚(2),其特征在于:位于最上方的支脚(2)是活动支脚,它的支脚套(21)上装有锁止装置(3)。 | ||
地址 | 510900广东省从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大道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