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道路收费系统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具有一个车载设备的道路收费系统,用于由车辆自行确定在一个使用费结算区域内对于一个车辆的道路使用费,其中操作中心根据需要通过通信装置将对于取得于道路使用费所必需的数据传输到车载设备。车载设备持续地确定各部分路段的使用费,并且将各个部分的费用累加而得到道路使用费总额。根据本发明,当达到预定的条件时,车载设备通过通信装置将直至该时刻所确定的道路使用费总额传输到操作中心,以进行结算。
申请公布号 CN1518725A 申请公布日期 2004.08.04
申请号 CN01822931.X 申请日期 2001.12.13
申请人 戴姆勒-克莱斯勒股份公司 发明人 沃纳·拜尔特
分类号 G07B15/00 主分类号 G07B15/00
代理机构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代理人 李勇
主权项 1.道路收费系统(1),具有一个车载设备(3),用于在有效收费区域(13,14)内由车辆自行获取道路使用费,其中操作中心(2)根据需要通过通信装置(3.3)将对于获取道路使用费所需的数据传输到车载设备(3),其中车载设备(3)持续地确定行驶过的部分路段的使用费,并且将各个部分的费用累加而得到道路使用费总额,其特征在于,车载设备(3)在达到一个预定的标准时通过一个通信装置(3.3)将到这一时刻为止所确定的道路使用费总额传输到操作中心(2),以进行结算。
地址 德国斯图加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