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采用指纹智能终端实现移动电子商务的方法及智能手机
摘要 采用指纹智能终端实现移动电子商务的方法,基于含无线数据网络,移动电子商务平台、银行主机和自动收费设备的系统,其包括:a.将客户的指纹数据存储在其手机IC卡及商务平台指纹数据库中;b.使用时,通过手机指纹传感器采集客户指纹信息,进行本地和远端识别;c.通过手机中射频IC卡与收费设备进行短距离数据交换,获取该设备识别信息和应付款项;d.手机将客户的交易密码、指纹信息及交易信息加密后发送到银行主机;e.交易成功后,银行主机将交易结果发给上述收费设备及手机。它超越时间和空间限制,在任何地点、时间均可通过手机实现电子付费、转账、查询等,安全性超过POS机刷卡方式,成本远低于传统方式。
申请公布号 CN1514635A 申请公布日期 2004.07.21
申请号 CN03114340.7 申请日期 2003.04.29
申请人 叶丰平;周治川 发明人 叶丰平;周治川
分类号 H04M11/00;G06F17/60 主分类号 H04M11/00
代理机构 深圳市中知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人 王锁林
主权项 1、采用指纹智能终端实现移动电子商务的方法,基于含无线数据网络,以及接入网络的移动电子商务平台、银行主机系统和自动收费设备的系统,其特征是包括如下步骤:a、将客户的指纹数据预存储在其手机IC卡及电子商务平台之服务器指纹数据库中,并与客户个人信息如手机号码、IMSI进行关联;b、当客户进行电子商务活动时,通过手机中指纹处理模块的指纹传感器采集客户的指纹信息,对客户的指纹信息进行本地识别和远端识别;c、客户通过手机中短距离无线通信射频IC卡与具有射频通信功能的自动收费设备进行短距离数据交换,获取该设备的识别信息和应付款项;d、手机运行BREW或JAVA编写的终端客户端程序,通过无线数据网络将客户的交易密码、指纹信息及交易信息加密后发送到银行主机系统,按照银行的交易流程进行交易;e、交易成功后,银行主机系统将交易结果信息发给上述自动收费设备及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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