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通过信标的支付授权 | ||
摘要 | 一个自动的支付系统包括一个保存用户的财务数据的数据存储器(14)、一个能够进行无线消息传输的第一(12)信标设备以及至少一个能够接收这种消息传输的便携式设备(10)。该第一信标被安排成按照第一通信协议(例如蓝牙)来广播一系列查询消息(1)。该便携式设备(10)检测这种查询消息并以用于该便携式设备的一个标识符来答复(2)。之后第一信标(12)将接收到的标识符发送(3)给该数据存储器(14),该数据存储器进而又在接收到的和存储的标识符之间检验一个匹配。一检测到匹配,以及在一个可选的信用检验(3.A)之后,一个许可信号(4)被发送给第一信标(12),之后该第一信标发放(5)已支付的货物或服务。 | ||
申请公布号 | CN1513159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4.07.14 |
申请号 | CN02811373.X | 申请日期 | 2002.06.03 |
申请人 | 皇家菲利浦电子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H·兰根斯泰纳;P·J·兰金 |
分类号 | G07F19/00 | 主分类号 | G07F19/00 |
代理机构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程天正;梁永 |
主权项 | 1.一种自动的支付系统,包括:一个保存用户财务数据的数据存储器、一个能够进行无线消息传输的第一信标设备以及至少一个能够接收这种消息传输的便携式设备,其中所述数据存储器还保存与所述用户的一个便携式设备相关的标识符,其中所述第一信标充当货物或服务的销售点,并被安排成在短距离内且按照第一通信协议来广播一系列查询消息,其中所述至少一个便携式设备被安排成当处于该范围内时检测这种查询消息并以用于该便携式设备的一个标识符来答复,其中所述第一信标设备被安排成将一个接收到的标识符发送给所述数据存储器,并且其中一经所述数据存储器匹配接收到的和存储的标识符,就给出许可用于向用户发放该货物或服务。 | ||
地址 | 荷兰艾恩德霍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