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生活垃圾气化熔融自焚烧处理方法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生活垃圾气化熔融自焚烧处理方法,现有生活垃圾处理方法中,炉内垃圾热解产生的可燃性气体没有得到充分利用,需向焚烧炉内添加辅助燃料或使用氧气问题得到了解决。该方法包含的主要内容是:生活垃圾气化熔融自焚烧装置是一个上部进行垃圾干燥、气化燃烧,下部进行熔融燃烧的焚烧炉;生活垃圾和高温空气同时从焚烧炉的上部加入,生成的高温烟气一部分进入换热器用来加热需要的高温空气,另一部分进入余热锅炉进行余热发电,熔渣从渣口排出。本发明不用舔加辅助燃料和使用氧气;热效率高、能耗低。因此,在生活垃圾处理领域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
申请公布号 CN1506613A 申请公布日期 2004.06.23
申请号 CN02144757.8 申请日期 2002.12.11
申请人 鞍山科技大学 发明人 汪琦;李文忠;赵巍
分类号 F23G5/00;F23G5/027;F23G5/14;F23G5/46 主分类号 F23G5/00
代理机构 鞍山大千专利事务所 代理人 聂振峡;周长星
主权项 1、一种生活垃圾气化熔融自焚烧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含以下内容:生活垃圾气化熔融自焚烧是在一个上部进行垃圾干燥、气化燃烧,下部进行熔融燃烧的焚烧炉中进行;生活垃圾和石灰石与经换热器出来的1100~1200℃的高温空气,从焚烧炉顶部输入,它们在炉子上部并流下降过程中,生活垃圾先被高温空气加热进行干燥,然后被加热到热解温度时开始热解,析出的挥发分被加热到燃点温度时开始燃烧,挥发分燃烧放出的热量进一步提供热解和垃圾升温需要的热量,热解后的垃圾降到焚烧炉的下部,在焚烧炉下部吹入高温空气,二次完全燃烧热解产生的、进入焚烧炉下部的高温气体和垃圾中可燃烧的残留物质,提供灰渣熔融耗热,生成的高温烟气一部分进入换热器用来加热需要的高温空气,另一部分进入余热锅炉进行余热发电,熔渣从渣口排出并被水急速冷却,被冷却的熔渣和金属经分选机选出金属和无机残渣。
地址 114044辽宁省鞍山市高新区千山路1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