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小提琴的可调节肩座 | ||
摘要 | 用于小提琴或小提琴类乐器的肩座的夹持件之间距离调节通过杆状紧固件实现,优选的是翼形螺钉,其穿过大致等距离分开的基座部内的开口并穿过与嵌入肩座细长基部的至少两个螺母中的一个对齐的开口。根据本发明,开口之间的间隙与螺母之间的间隙不同,优选的是一个间隙为另一个的一半,因此可以获得细微的夹持距离的调节,尽管螺母或开口的数量较少,在实施例中为各两个,但能实现夹持距离的总共四种不同调节。 | ||
申请公布号 | CN1154971C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4.06.23 |
申请号 | CN99103638.7 | 申请日期 | 1999.03.09 |
申请人 | 库恩·舒尔德·雷斯特公司 | 发明人 | 达西·卡勒姆;威廉姆斯·范登阿克 |
分类号 | G10D3/18;G10G5/00 | 主分类号 | G10D3/18 |
代理机构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陶凤波 |
主权项 | 1.一种用于小提琴或小提琴类乐器的肩座,包括:(a)细长的基部(10);(b)第一夹持件(13)和第二夹持件(14),用于将基部(10)紧固到乐器上;(c)至少所述第一夹持件(13)与调节机构(17,33,34,37)可操作地相连,调节机构将第一夹持件(13)以正锁定配合的方式固定在所述基部(10)上,距离所述第二夹持件(14)一选定的可调节距离,所述调节机构(17,33,34,37)包括:(i)基座部(17)包括至少两个大致直立的第一通道(29,30),它们在基座部(17)上沿长度方向彼此相互分开;(ii)设置在所述基部(10)的至少两个大致直立的第二通道(33,34),并在基部(10)上沿长度方向彼此相互分开;(iii)杆状紧固机构(37),与所述第一和第二通道相配并适于通过对齐的一对第一和第二通道中的一个通道并紧固到另一个通道上以将基座部(17)压向所述基部(10),其特征在于,第一通道(29,30)之间的间隙不等于第二通道(33,34)之间的间隙,所述两个第一通道(29,30)中只有一个通道与所述两个第二通道(33,34)中的一个通道对齐,以便容纳所述紧固机构。 | ||
地址 | 加拿大渥太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