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制备末端经封闭的聚碳酸酯之方法,其包含:令芳族二羟基化合物、碳酸二酯及任意的触媒于预聚合器4a/4b内进行熔融反应以形成聚碳酸酯产物;将聚碳酸酯产物移出预聚合器4a/4b;在密封于至少760mmHg的压力之情况下混合聚碳酸酯产物与封端剂;及将聚碳酸酯产物及封端剂混合物移至后聚合器9以封闭聚碳酸酯产物的末端。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将由熔融反应所得之苯酚副产物连续地自预聚合器4a/4b移出。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在与预聚合器4a/4b和后聚合器9之液体相连结的情况下,令该聚碳酸酯产物与封端剂于密封的混合筒或固定混合器8中混合。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封端剂在混合前先预热至120℃至200℃。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封端剂的用量为每当量聚碳酸酯产物的末端羟基使用0.5至2莫耳之封端剂。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封端剂系如下式(I)所示,且该封端剂于后聚合槽中沸腾,及封端剂与聚碳酸酯产物之混合时间是自不少于30秒至不多于10分钟:其中R1是拉电子基,选自卤原子、硝基及具1至30个碳原子之烷氧碳基,及R2是具1至30个碳原子之烷基、具1至30个碳原子之烷氧基、具6至30个碳原子之芳基、或具6至30个碳原子之芳氧基;及n是1至3之整数。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封端剂系如下式(II)所示,且该封端剂于后聚合槽中沸腾,及封端剂与聚碳酸酯产物之混合时间是至少10分钟及至多60分钟:其中R3是具1至30个碳原子之烷基、具1至30个碳原子之烷氧基、具6至30个碳原子之芳基、或具6至30个碳原子之芳氧基,及当R3是6至30个碳原子之芳氧基时,该封端剂不含有选自卤原子、硝基或烷氧羰基之拉电子基。8.一种制备末端经封闭的聚碳酸酯之装置,其包含:具有一进料口和出料口之预聚合器4a/4b;具有一进料口和出料口之后聚合器9;与预聚合器4a/4b之出料口及后聚合器9之进料口的液体相连结之混合器;及将封端剂送入混合器之进料口,其中混合器密封于大于或等于760mmHg的压力下。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之装置,其中该混合器包含:第一导引板阵列11,其具有至少二个以环绕的方式排列的三角形第一导引板,其中该第一导引板位于该固定混合器的上游末端,且分别自该第一导引板的底部倾斜(其中该底部牢固地与管线6的内壁相接触);及第二导引板阵列12,其具有与第一导引板阵列11相同数量的三角形导引板,其中该第二导引板以环绕的方式排列,及该第二导引板分别自靠近中心轴的尖端处(在此第二导引板与管线6的内壁相接触)倾斜。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之装置,其中该混合器包含:第一混合元件21,具有向第一方向扭转180之长方形板;第二混合元件22,具有向第二方向扭转180之长方形板,其中第二方向相反于该第一混合元件21的第一方向。图式简单说明:图1为用以例示末端经封闭的聚碳酸酯的制法之一种模式之制造流程简图。图2为固定混合器之一体系的对角线图。图3为固定混合器之一体系的简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