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新颖多成分溶剂系中过氧化氢之直接合成法
摘要 本发明系关于一种由氢和氧来生成过氧化氢的方法,其系在含有卤化促进剂和/或酸性促进剂之反应溶剂中,于有以一或多种铂族金属为基材之非均匀相触媒存在的情况下进行反应而得,其中此反应溶剂包括:(1)一种醇类或是醇类的混合物;(2)一种化学式如(I)所示之脂肪醚;以及(3)水(选择性的成份)。此种溶剂混合物也可以含有一或多种C5-C32烃类。此方法在高安全性的条件下操作,且对于H2O2的形成具有相当高的生产率和莫耳选择率。
申请公布号 TW593130 申请公布日期 2004.06.21
申请号 TW091109354 申请日期 2002.05.06
申请人 因恩爱公司;波里梅立欧洲公司 发明人 古赛皮帕巴拉托;佐丹诺阿尔伯迪;林诺狄阿罗希欧
分类号 C01B15/01 主分类号 C01B15/01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何金涂 台北市大安区敦化南路二段七十七号八楼;李明宜 台北市大安区敦化南路二段七十七号八楼
主权项 1.一种由氢和氧来生成过氧化氢的方法,其系在含有卤化促进剂和/或酸性促进剂之反应溶剂中,于有以一或多种铂族金属为基材之非均匀相触媒存在的情况,在温度为-5到90℃、总压力高于大气压力、及进料中之氢气/氧气的莫耳数比介于1/1到1/100之间的范围下,进行反应而得;其中此反应溶剂包括:(1)一种醇类或是醇类的混合物;(2)一种脂肪醚;(3)选择性的成份-水;又其中,酸促进剂系选自任一种可在反应溶剂中产生氢离子的物质,卤化促进剂系选自任何一种可在反应溶剂中产生卤离子的物质。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醇类系选自具有1到6个碳原子的醇类。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方法,其中醇类系选自具有1到4个碳原子的醇类。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方法,其中醇类系选自甲醇、乙醇、特丁醇(TBA)或其混合物。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方法,其中醇类为甲醇。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醇类或醇类混合物的量介于反应溶剂重量的10到99.9重量%之间。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方法,其中醇类或醇类混合物的量介于反应溶剂重量的20到80重量%之间。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脂肪醚系选自如化学式(Ⅰ)所示之脂肪醚:R-O-R1 式(Ⅰ)其中R和R1,可相同或不同,为具有1到6个碳原子的烷基。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之方法,其中如化学式(Ⅰ)所示之化合物中,R为甲基且R1为特烷基。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之方法,其中醚为甲基特丁基醚(MTBE)。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如化学式(Ⅰ)所示之脂肪醚的量介于反应溶剂重量的0.1到90重量%之间。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之方法,其中如化学式(Ⅰ)所示之脂肪醚的量介于反应溶剂重量的20到80重量%之间。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水的量介于反应溶剂重量的0到50重量%之间。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之方法,其中水的量介于反应溶剂重量的2到30重量%之间。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反应溶剂含有一或多种选自链烷烃、环链烷烃和芳香化合物之C5-C32烃类。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之方法,其中链烷烃可为直链或支链。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之方法,其中链烷烃系选自具有5到18个碳原子的链烷烃。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之方法,其中链烷烃系选自正己烷、正庚烷、正辛烷、正癸烷或其支链异构物。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之方法,其中环链烷烃系选自环己烷、十氢或它们被一或多个具有1到6个碳原子之烷基所取代的衍生物。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9项之方法,其中环链烷烃系选自甲基环己烷、乙基环己烷或二甲基环己烷。2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之方法,其中芳香烃系选自具有6到24个碳原子的芳香烃。2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1项之方法,其中芳香烃系选自苯、、具有一或多个直链或支链之烷基且具有1到18个碳原子的烷基苯和烷基。2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2项之方法,其中烷基苯和烷基具有一个直链或支链之烷基且其具有6到12个碳原子。2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之方法,其中烷基苯系选自甲苯、二甲苯(邻-、间-和对)、乙苯和异丙苯。2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之方法,其中烃类的量介于反应溶剂重量的0到40重量%之间。2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5项之方法,其中烃类的量介于反应溶剂重量的0.1到20重量%之间。2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触媒的金属成份系选自钯、铂、钌、铑、铱和金。2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7项之方法,其中触媒的金属成份为钯和铂。2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8项之方法,其中触媒中的钯含量介于0.01到5重量%之间,并且铂的含量介于0.01到1重量%之间,而铂和钯之间的原子数比则是介于0.1/99.9到50/50之间。3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9项之方法,其中触媒中的钯含量介于0.2到3重量%之间,并且铂的含量介于0.02到0.5重量%之间,而铂和钯之间的原子数比则是介于1/99到30/70之间。3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触媒系藉由沈淀和/或含浸的方式,将活性成份分散于惰性载体之上而制成。3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1项之方法,其中触媒系将触媒的单一金属成份先质依序且交替的分散在载体之上的方式而制成。3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1项之方法,其中载体系选自活性碳、以磺酸根、官能化之活性碳、二氧化矽、氧化铝、二氧化矽氧化铝和沸石。3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3项之方法,其中载体为一种具有低灰分含量之活性碳,且其表面积高于100平方公尺/克。3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4项之方法,其中活性碳之表面积高于300平方公尺/克。3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5项之方法,其中活性碳之表面积高于600平方公尺/克。3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所使用触媒的浓度相对于反应溶剂系介于0.1到10重量%之间。3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7项之方法,其中所使用触媒的浓度相对于反应溶剂系介于0.3到3重量%之间。3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酸促进剂系选自无机酸,如硫酸、磷酸、硝酸,或者是选自有机酸,如磺酸。4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9项之方法,其中酸促进剂为硫酸或磷酸。4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酸促进剂的浓度为每公斤的反应溶剂中含有20到1000毫克之间。4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1项之方法,其中酸促进剂的浓度为每公斤的反应溶剂中含有50到500毫克之间。4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卤化促进剂系选自任何一种可在反应溶剂中产生溴离子的物质,如溴酸和它可溶于反应介质中的盐类,如硷金属溴化物、溴化铵或溴酸钠。4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3项之方法,其中化合物为氢溴酸、溴化钠或溴化钾。4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卤化促进剂的浓度为每公斤的反应溶剂中含有0.1到50毫克之间。4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5项之方法,其中卤化促进剂的浓度为每公斤的反应溶剂中含有1到10毫克之间。4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反应系在温度为2到50℃的范围内进行。4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总压力介于30到300巴之间。4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进料中之氢气/氧气的莫耳数比介于1/2到1/15之间。5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反应系在有选自氮气、氦气、氩气之惰性气体存在的情况下进行。5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0项之方法,其中惰性气体为氮气。5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与反应溶剂接触之气相中的氢气浓度被维持在低于4.5莫耳%的数値以下5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反应系使用空气做为氧气来源的方式来进行。5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反应系以批次或是连续方式来进行。5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过氧化氢溶液被直接用于选自烯烃、芳香烃、氨和羰基化合物之物质的氧化反应中,并使用钛-矽沸石做为触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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