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利用炼钢业电弧炉高温处理粉状有害物质之方法
摘要 本发明系提供一种高温处理粉状有害物质之创新方法,首先将适当之焦炭置于电弧炉内部底层,再置入适量之废铁/废钢,利用石墨电极产生高温电弧(约3000℃),将废铁/废钢熔融成钢液,并加入适量之生石灰或石灰石粉,随后再分批入置入适量之废铁/废钢,再利用电弧之高温将之熔融成钢液,此时,将渗铝管或具有类似功能之喷粉器具插入钢液中,并喷入粉状有害物质,利用钢液之高温(约1580~1630℃)将有害有机物质加以破坏去除,电弧炉炼钢完成后之钢液则移至精炼炉调整所需钢种之成份及温度,电弧炉之钢液杂质则以熔渣流出,形成氧化渣。
申请公布号 TW593684 申请公布日期 2004.06.21
申请号 TW090122686 申请日期 2001.09.10
申请人 杨金钟;周业裕 高雄市苓雅区四维二路五十四巷六号十二楼;谢生财 高雄市三民区延吉街六十三巷四十号七楼;李忠和 屏东县屏东市崇兰路一七○之一号 发明人 杨金钟;周业裕;谢生财;李忠和
分类号 C21C1/04 主分类号 C21C1/04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1.一种利用炼钢业电弧炉高温处理粉状有害物质的炼钢方法,其操作程序如下:(1)将适当之焦炭置入电弧炉炉体内部底层;(2)将适量之废铁/废钢(约总重量之四分之一至三分之一)置于焦炭层上面,并藉由石墨电极组产生之高温电弧将废铁/废钢熔融成钢液,并适时加入适量之含石灰物质;(3)利用渗铝管或具有类似功能之喷粉器具将与废铁/废钢总重量适当百分比之粉状有害物质分批喷入熔融之钢液中,撷取其中可能存在之石灰质及金属成份,并将其中之有害有机物质加以破坏去除,至于其中之灰份组成,则一并与正常之熔渣流出,待冷却后可迳予直接再利用;(4)适时重复步骤(2)与(3),直至预定熔炼之废铁/废钢完全形成钢液,且预定处理之粉状有害物质完全喷入钢液中,熔渣(氧化渣)亦已完全流出为止;(5)将电弧炉钢液进一步移至精炼炉调整所需钢种之成份及温度,并经由连续铸造机产制成钢胚。2.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利用电弧炉高温处理粉状有害物质的炼钢方法,其中,石墨电极之电源包括:交流电与直流电。3.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利用电弧炉高温处理粉状有害物质的炼钢方法,其中,高温处理的温度系钢液的温度(约为160030℃)。4.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利用电弧炉高温处理粉状有害物质的炼钢方法,其中步骤(2)所述之含石灰物质包括具有可藉由气体以管线输送之性质与粉状外观,且不得有块状物质存在之含石灰物质。5.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利用电弧炉高温处理粉状有害物质的炼钢方法,其中步骤(2)所述之含石灰物质为生石灰、石灰石粉、或含石灰物质之集尘灰。6.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利用电弧炉高温处理粉状有害物质的炼钢方法,其中步骤(3)所述之粉状有害物质包括具有可藉由气体以管线输送之性质与粉状外观,且不得有块状物质存在之粉状有害物质。7.依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所述利用电弧炉高温处理粉状有害物质的炼钢方法,其中步骤(3)所述之粉状有害物质包括垃圾焚化飞灰、垃圾焚化反应灰、事业机构产生之集尘灰与污泥或受污染土壤。8.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利用电弧炉高温处理粉状有害物质的炼钢方法,其中步骤(2)与步骤(3)所述之粉状含石灰物质及有害物质系待钢液形成后,再以喷粉器具将其喷入钢液中。9.依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利用电弧炉高温处理粉状有害物质的炼钢方法,其中喷粉器具为渗铝管或其他具有类似功能之喷粉器具(包括炉体内部既有之吹射机组)。10.依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利用电弧炉高温处理粉状有害物质的炼钢方法,其中粉状含石灰物质及有害物质之最小喷入量约为废铁/废钢总重量之1%。11.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利用电弧炉高温处理粉状有害物质的炼钢方法,不但可同时熔炼合乎*标准不同钢种之钢胚,亦可同时高温处理粉状有害物质,其所产出之炉渣可迳予直接再利用。图式简单说明:第一图为本发明处理流程之物质(实线)与废气(虚线)流向图第二图为本发明电弧炉高温处理单元及周边设备之构建方块示意图
地址 高雄市鼓山区莲海路七十号国立中山大学环境工程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