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改良有机涂料对金属表面之黏附性之方法,该方法包括:a)以黏附促进剂组成物接触由铝或铝合金构成之表面,其包括:1. 2到40%之二醇醚;及2. 2到10%之硝基磺酸,b)继而将不含铬涂料底剂涂布于金属表面。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金属表面包括选自包括铝及铝合金之金属。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黏附促进剂组成物亦包括至少一种选自包括界面活性剂、环氧乙烷聚合物、环氧丙烷聚合物、氧化酸、1,2-联(-氯乙氧基)乙烷、及以上任何之混合物之物质。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黏附促进剂组成物亦包括增稠剂。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在步骤(a)之后但是在步骤(b)之前,金属表面以上铬酸盐组成物接触。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方法,其中黏附促进剂组成物亦包括至少一种选自包括界面活性剂、环氧乙烷聚合物、环氧丙烷聚合物、氧化酸、1,2-联(-氯乙氧基)乙烷、及以上任何之混合物之物质。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黏附促进剂组成物亦包括增稠剂。8.一种改良有机涂料对金属表面之黏附性之方法,该方法包括:a)以包括之硝基磺酸由2到10%所构成的黏附促进剂组成物接触由铝或铝合金所构成金属表面,b)继而将不含铬涂料或涂料底剂涂布于金属表面。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之方法,其中黏附促进剂组成物亦包括至少一种选自包括界面活性剂、环氧乙烷聚合物、环氧丙烷聚合物、氧化酸、1,2-联(-氯乙氧基)乙烷、及以上任何之混合物之物质。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之方法,其中黏附促进剂组成物亦包括增稠剂。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之方法,其中在步骤(a)之后但是在步骤(b)之前,金属表面以上铬酸盐组成物接触。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之方法,其中有机涂料包括实质上无含铬物种之涂料底剂。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之方法,其中黏附促进剂组成物亦包括至少一种选自包括界面活性剂、环氧乙烷聚合物、环氧丙烷聚合物、氧化酸、1,2-联(-氯乙氧基)乙烷、及以上任何之混合物之物质。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之方法,其中有机涂料包括实质上不含铬物种之涂料底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