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笔具,包含有:一笔杆,内部具有容纳笔心之空间,并至少具有一笔心孔,可以让笔心透过笔心孔进出于笔杆;以及至少在笔杆上开设有一开口;一笔心,系收纳在笔杆中,可以自由地进出笔杆者;至少一压制机构,系设于笔杆中,并透过前述笔杆开口可以显露压制机构之压制面于笔杆外侧;至少一弹性机构,系卡掣在前述压制机构与笔心间,该弹性机构受到压制机构压迫时,所形成一延展状态,使其长度变长,而得以将笔心往笔杆笔心孔推动令笔尖凸出于笔杆外者,若将压制机构之压力释放,则弹性机构又回复原状,而笔心之笔尖又伸回笔杆中者。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一种笔具,其进一步包含有一限制机构设置在笔心及压制机构间,其包含有至少一第一卡掣件设于笔心,以及至少一相对于第一卡掣件之第二卡掣件设于压制机构。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笔具,其中,该笔心选自铅笔心、原子笔心、钢笔心者。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笔具,其中,该弹性机构选自板形弹簧者。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笔具,其中,第一卡掣件可采用一个或一个以上之复数个。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笔具,其中,第二卡掣件可采用一个或一个以上之复数个。图式简单说明:第一图:系本创作第一实施例之侧视剖面图。第二图:系本创作第一实施例按压使用之状态示意图。第三图:系本创作之俯视剖面图。第四图:系本创作第二实施例之侧视剖面图。第五图:系本创作第三实施例之侧视剖面图。第六图:系本创作第四实施例之侧视剖面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