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提高对比的方法
摘要 本发明之液晶显示器包含一液晶显示面板、一背光源以及一黑色层。此液晶显示面板中包含一上片偏光板、一液晶层以及一下片偏光板,且此两片偏光板中皆具有广视角补偿膜。背光源之光线,依序通过下片偏光板、液晶层以及上片偏光板主一观察者处。本发明之黑色层系位于背光源以及观察者之间,其中该黑色层会降低此液晶显示器之暗态亮度,使此液晶显示器之下视角对比能够大于10以上。
申请公布号 TW594275 申请公布日期 2004.06.21
申请号 TW092129350 申请日期 2003.10.22
申请人 力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李东龙;洪维泽;吴龙海;赖大王
分类号 G02F1/1335 主分类号 G02F1/1335
代理机构 代理人 蔡坤财 台北市中山区松江路一四八号十二楼
主权项 1.一种提高对比的方法,该方法至少包含:提供一黑色层于一观察者与该液晶显示器之一背光源之间,以降低该液晶显示器之暗态亮度,使该显示器之下视角对比大于10。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提供黑色层之方法系涂布一黑色染料于该液晶显示器之一上片偏光板之外层。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提供黑色层之方法系涂布一黑色染料于该液晶显示器之一上片偏光板与一液晶层之间。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提供黑色层之方法系涂布一黑色染料于该液晶显示器之一下片偏光板与一液晶层之间。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提供黑色层之方法系涂布一黑色染料于该液晶显示器之一下片偏光板与一背光源之间。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提供黑色层之方法系掺杂一黑色染料于该液晶显示器之任一粘着层之中。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提供黑色层之方法系放置一遮光装置于该液晶显示器与该观察者之间。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黑色层之材质包含一游离酸型态之铬金属染料。9.一种液晶显示器,至少包含:一液晶显示面板,其中该液晶显示面板包含:一上片偏光板,具有一上片广视角补偿膜;一液晶层;以及一下片偏光板,具有一下片广视角补偿膜;一背光源,其中该背光源之光线依序通过该下片偏光板、该液晶层以及该上片偏光板至一观察者;以及一黑色层,位于该背光源以及该观察者之间,其中该黑色层降低该液晶显示器之暗态亮度,使该液晶显示器之下视角对比大于10。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其中该黑色层系为一黑色染料涂布层。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其中该黑色染料涂布层之材质包含一游离酸型态之铬金属染料。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其中该黑色层系为掺杂一黑色染料之一粘着层。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其中该黑色染料包含一游离酸型态之铬金属染料。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其中该黑色层系位于该上片偏光板之外层。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其中该黑色层系位于该上片偏光板与该液晶层之间。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其中该黑色层系位于该下片偏光板与该液晶层之间。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其中该黑色层系位于该下片偏光板与该背光源之间。18.一种遮光装置,置于一液晶显示器与一观察者之间,该遮光板至少包含:一遮光板,其中该遮光板降低该液晶显示器之暗态亮度,使该液晶显示器之下视角对比大于10;一固定装置,配置于该遮光板,以固定该遮光板于该液晶显示器之上。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所述之遮光装置,其中该遮光板系为掺杂一黑色染料之一透明基板。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9项所述之遮光装置,其中该黑色染料包含一游离酸型态之铬金属染料。2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9项所述之遮光装置,其中该透明基板之材质为聚碳酸酯、压克力或塑胶。22.一种偏光板,用于一液晶显示器之中,该偏光板至少包含:一支撑膜;一偏光膜,位于该支撑膜之上;一广视角补偿膜,位于该偏光膜之上;以及一黑色层,其中该黑色层系降低该液晶显示器之暗态亮度,使该液晶显示器之下视角对比大于10。2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2项所述之偏光板,其中该黑色层系掺杂一黑色染料之粘着层。2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所述之偏光板,其中该黑色染料包含一游离酸型态之铬金属染料。2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2项所述之偏光板,其中该黑色层系位于该偏光板之最外层。图式简单说明:第1图系绘示习知具有广视角补偿膜之液晶面板之示意图;第2A图系绘示本发明之一较佳实施例之示意图;第2B图系绘示本发明之另一较佳实施例之示意图;第2C图系绘示本发明之另一较佳实施例之示意图;第2D图系绘示本发明之另一较佳实施例之示意图;第3图系绘示广视角偏光板之简单结构示意图;以及第4图系绘示本发明之另一较佳实施例之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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