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用于消除由于回声所造成的错误判决的在便携式通信设备中判决免提通话操作的方法 |
摘要 |
一种免提通话判决方法被用于消除电话电路的影响。该方法假设在免提通话中所接收的语音能量是一个回声(410),除非该语音能量具有表明它不是回声的特性,例如语音能量的持续时间(418),以及该语音能量被接收的时间相对于当免提通话的用户结束说话或者暂停说话时的时间长度。 |
申请公布号 |
CN1505870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4.06.16 |
申请号 |
CN02808869.7 |
申请日期 |
2002.02.20 |
申请人 |
摩托罗拉公司 |
发明人 |
萨姆埃尔·汉雄·查;阿里·贝赫布迪安;普拉蒂克·德塞 |
分类号 |
H04B1/38;H04M1/00;G10L15/00 |
主分类号 |
H04B1/38 |
代理机构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朱海波 |
主权项 |
1.一种用于判决在便携式通信设备中的免提通话操作以消除由于回声所造成的错误判决的方法,其中包括:激活一个话筒路径并且使该便携式通信设备的扩音器路径静音;检测一个话筒路径能量值超过在话筒路径上的话筒能量阈值的情况;在该话筒路径能量值超过该话筒能量阈值之后,检测该话筒路径能量值低于该话筒能量阈值的情况;当该话筒路径能量值低于该话筒能量阈值时,检测一个扩音器路径能量值大于在扩音器路径上的扩音器能量阈值的情况,并且在回声抑制时间周期结束之前,当话筒路径能量值低于该话筒能量阈值时,开始该回声抑制时间周期;以及在该回声抑制时间周期结束之前:如果扩音器路径能量值在比一个回声返回持续时间周期更长的时间段内保持大于该扩音器能量阈值,则使该话筒路径静音,并且激活扩音器路径,该回声返回持续时间周期比该回声抑制时间周期更短。 |
地址 |
美国伊利诺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