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使纤维束成型之装置,包含一纤维成型装置、一集束器装置及一卷绕器装置,改良处包含一集束器装置,其包括至少一集束器,具有一环状槽以自该纤维成型装置接收纤维,该集束器在该环状槽上具有一概呈圆形剖面及在该环状槽上具有2.54至6.35公厘之一直径。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装置,其中该至少一集束器在该环状槽上的直径为3.05至4.32公厘。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装置,其中该至少一集束器系为一概呈圆柱形的杆构件。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装置,其中该至少一集束器由选自下列各物的一材料所制造:石墨、黄铜、陶瓷、酚醛树脂、及抗高温抗磨性聚合物。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装置,其中该至少一集束器包括至少在该环状槽附近沿该集束器纵轴延伸之一个强化构件。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装置,进一步包括一驱动装置以沿其纵轴转动该至少一集束器。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装置,其中该集束器装置包括多数集束器,其各有一环状槽以自该纤维成型装置接收该等纤维,该等集束器在该环状槽上各有一概呈圆形剖面及在该环状槽上具有2.54至6.35公厘之一直径。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装置,其中该环状槽与该集束器内的纤维间之接触线为0.0661至1.661公厘。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之装置,其中该环状槽与该集束器内的纤维间之接触线为0.0798至1.130公厘。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装置,其中该至少一集束器相对于该纤维成型装置与该卷绕装置定位的方式使得:沿在该环状槽内的集束器之纤维的围绕角为3至30度。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之装置,其中该围绕角为5至25度。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装置,其中该集束器装置包括多数集束器,且至少一个多数集束器与其他多数集束器呈角度偏移。13.一种用于纤维束成型的装置,包含一纤维成型装置、一集束器装置及一卷绕器装置,改良处包含至少一集束器,其具有一环状槽以接收来自该纤维成型装置之纤维,其中该集束器的尺寸及位置在使该纤维与该环状槽之间具有一自0.0661至1.661公厘范围之接触线。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之装置,其中该接触线为0.0798至1.130公厘。15.一种集束器,包含:一杆构件,具有一纵轴;及一槽,沿该杆构件圆周延伸,其中该杆构件在该槽上具有2.54至6.35公厘之一直径。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之集束器,其中该杆构件在该槽上的直径为3.05至4.32公厘。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之集束器,其中该杆构件沿该纵轴具有一概呈圆柱形剖面。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之集束器,进一步包括至少在该槽附近沿该杆构件纵轴延伸之一个强化构件。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之集束器,其中该一集束器由选自下列各物的一材料所制造:石墨、黄铜、陶瓷、酚醛树脂、及抗高温抗磨性聚合物。图式简单说明:图1为一典型的玻璃纤维成型作业之成型站的平面图,部份移除以清楚显示,图2为采用本创作特征之一玻璃纤维集束装置之平面图,部份移除以清楚显示,图3为沿图2的线3-3的展开图,部份移除以清楚显示,图4为显示由本创作集束器形成束的纤维之示意图,图5为采用本创作特征的一集束器装置的另一实施例之平面图,部份移除以清楚显示,图6为沿图5的线6-6的图,图7为采用本创作特征的一集束器装置的另一实施例之剖视图,图8为一习知技艺的集束器之剖视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