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氧伸烷基化合物之制法
摘要 本发明系提供一种有机化合物之制法,包含在式(1)代表之氧化膦存在下进行有机反应;[其中R1相同或互异且各代表氢或具有1至10个碳原子之烃基,x为以莫耳比表示之水量,其值为0至5.0],该有机化合物在涉及环氧烷类之有机反应方面,尤其显示具高触媒效能。
申请公布号 TW591010 申请公布日期 2004.06.11
申请号 TW088106097 申请日期 1999.04.16
申请人 三井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昇忠仁;林贵臣;原烈;清野真二;柴原敦;船木克彦;浦上达宣;诧摩启辅;高木夗三治
分类号 C07C41/02 主分类号 C07C41/02
代理机构 代理人 赖经臣 台北市松山区南京东路三段三四六号一一一二室;宿希成 台北市松山区南京东路三段三四六号一一一二室
主权项 1.一种氧伸烷基化合物之制法,包含在式(1)代表之氧化膦存在下:[其中R1相同或互异,各代表氢或具有1至10个碳原子之烃基,以及x为以莫耳比表示之水量,其値为0至5.0],将环氧化合物,系选自含有具有1至35个碳原子之脂族基之脂族环氧化合物、含有具有3至35个碳原子之脂环族基之脂环族环氧化合物或含有具有1至30个芳环之芳基之芳族环氧化合物,与下列化合物反应:i)式(2)代表之醇、硫醇、酚、苯硫酚、羧酸或磺酸:H-Q 式(2)[其中H为活性氢,以及Q为具有1至35个碳原子之脂族基或具有1至30个芳环之芳基之醇、硫醇、酚、苯硫酚、羧酸或磺酸之除了活性氢以外之有机基];(ii)式(3)代表之羧酸酯、式(4)代表之羧酸酐或式(5)代表之磺酸酯:[其中在式(3)、(4)及(5)中,R2为氢或具有1至35个碳原子之脂族基或具有1至30个芳环之芳基之有机基;在式(3)及(5)中,OZ1为具有1至35个碳原子之脂族基或具有1至30个芳环之芳基之醇或酚之除了活性氢以外之有机基;在式(4)中,OZ2为具有1至35个碳原子之脂族基或具有1至30个芳环之芳基之羧酸之除了活性氢以外之有机基],或(iii)式(6)代表之碳酸酯:[其中R3为具有1至35个碳原子之脂肪烃基或选自具有1至30个芳环之芳基之有机基,以及OZ1之定义与在上述式(3)及(5)中者相同),以分别形成具有下列次结构之氧伸烷基化合物:(i)式(7)代表之次结构:(ii)式(8)、式(9)或式(10)代表之次结构:(iii)式(11)代表之次结构及/或式(12)代表之次结构: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一种氧伸烷基化合物之制法,其中该式(1)代表之氧化膦中,R1相同或互异,各为具有1至8个碳原子之脂族烃基。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一种氧伸烷基化合物之制法,其中该式(1)代表之氧化膦中,R1相同或互异,各为甲基或乙基。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一种氧伸烷基化合物之制法,其中该式(1)代表之氧化膦中,x为0至2.0。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一种氧伸烷基化合物之制法,其中该环氧化合物系选自由碳及氢原子以及环氧基之氧原子组成之含有具有1至35个碳原子之脂族基之脂族环氧化合物、含有具有3至35个碳原子之脂环族基之脂环族环氧化合物或含有具有1至30个芳环之芳基之芳族环氧化合物;由碳、氢及氧原子形成醚键结以及环氧基之氧原子组成之含有具有1至35个碳原子之脂族基之脂族环氧化合物、含有具有3至35个碳原子之脂环族基之脂环族环氧化合物或含有具有1至30个芳环之芳基之芳族环氧化合物。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一种氧伸烷基化合物之制法,其中该式(2)代表之醇系选自包含碳与氢原子及醇类羟基之氧原子之脂族醇类;及具有醚键结之脂族醇类。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一种氧伸烷基化合物之制法,其中该式(2)代表之硫醇系选自碳及氢原子以及硫醇系硫醇基之硫原子组成之脂族硫醇类;以及具有醚键结之脂族硫醇类。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一种氧伸烷基化合物之制法,其中该式(2)代表之酚系选自碳及氢原子以及酚系羟基之氧原子组成之酚类;卤化酚类;以及具有醚键结之酚类。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一种氧伸烷基化合物之制法,其中该式(2)代表之苯硫酚系选自碳及氢原子以及苯硫酚系硫醇基之硫原子组成之苯硫酚类。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一种氧伸烷基化合物之制法,其中该式(2)代表之羧酸系选自碳及氢原子以及羧基之氧原子组成之脂族或芳族羧酸类。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一种氧伸烷基化合物之制法,其中该式(2)代表之磺酸系选自碳及氢原子、磺酸基之硫原子以及磺酸基之氧原子组成之脂族或芳族磺酸类。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一种氧伸烷基化合物之制法,其中该式(3)代表之羧酸酯、式(4)代表之羧酸酐及式(5)代表之磺酸酯中,R2系选自具有1至35个碳原子之烷基;具有2至35个碳原子之烯基;具有6至35个碳原子之芳基;具有3至35个碳原子且具有至少一个羧酸酯基之脂族烃基;具有8至35个碳原子且具有至少一个羧酸酯基之芳族烃基;具有8至35个碳原子且具有至少一个羧酸酐基之芳族烃基。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一种氧伸烷基化合物之制法,其中该式(3)代表之羧酸酯及式(5)代表之磺酸酯中,OZ1系一种有机基,其衍生自碳及氢原子以及醇系羟基之氧原子组成之脂族醇类;具有醚键结之脂族醇类;碳及氢原子以及酚系羟基之氧原子组成之酚类;或卤化酚类。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一种氧伸烷基化合物之制法,其中该式(4)代表羧酸酐中之OZ2系一种有机基,其衍生自碳及氢原子以及羧基之氧原子组成之脂族或芳族羧酸类。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一种氧伸烷基化合物之制法,其中该式(6)代表之碳酸酯基中,R3系选自具有1至35个碳原子之烷基或具有6至12个碳原子之芳族烃基。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一种氧伸烷基化合物之制法,其中该式(6)代表之碳酸酯中,OZ1系一种有机基,其衍生自碳及氢原子以及醇系羟基之氧原子组成之脂族醇类;具有醚键结之脂族醇类;碳及氢原子以及酚系羟基之氧原子组成之酚类;或卤化酚类。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一种氧伸烷基化合物之制法,其中该式(3)代表之羧酸酯中,R2为具有1至6个碳原子之烷基、具有2至4个碳原子之烯基、具有6至10个碳原子之芳基、具有3至13个碳原子且具有至少一个羧酸酯基之脂族烃基、或具有8至16个碳原子且至少一个羧酸酯基之芳族烃基;以及OZ1为一种有机基,其衍生自具有1至20个碳原子且由碳及氢原子以及醇系羟基之氧原子组成之脂族醇类,或具有6至27个碳原子且由碳及氢原子以及酚系羟基之氧原子组成之酚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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