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具有辅助动力之车辆(一)
摘要 ﹝课题﹞提供一种具有辅助动力之车辆,该车辆能够正确地显示电池的残余点电量。﹝解决手段﹞该车辆包括:人力驱动部,藉由人力来驱动车辆;电动驱动部,藉由以电池11做为电源之马达40来驱动前述车轮;控制电路70,输出驱动此电动驱动部之控制讯号等;以及操作显示部(手边控制器),显示电源开关84之开闭等之操作或电池11之残余量等之状态;前述控制电路70和操作显示部80分别具有微电脑100、200之同时,以控制电路侧之微电脑100来判定电池11之残余量,而把结果传送到操作显示部80侧之微电脑200而显示于显示部,同时,记忆在记忆体中。
申请公布号 TW590947 申请公布日期 2004.06.11
申请号 TW090131331 申请日期 2001.12.18
申请人 三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田中建明;数原寿宏;相良弘明;松本敏宏;乾诚贵;松本和久
分类号 B62M23/02 主分类号 B62M23/02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洪澄文 台北市大安区信义路四段二七九号三楼
主权项 1.一种具有辅助动力之车辆,包括:人力驱动部,藉由人力来驱动车辆;电动驱动部,藉由以电池做为电源之马达来驱动前述车轮;控制电路,输出驱动此电动驱动部之控制讯号等;以及操作显示部,显示电源开关之开闭等之操作或电池残余量等之状态;其特征在于:前述控制电路和操作显示部分别具有微电脑,同时,以控制电路侧之微电脑来判定前述电池之残余量,而把结果传送到操作显示部侧之微电脑而显示于显示部,同时,记忆在记忆体中。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有辅助动力之车辆,其中,前述操作显示部侧之微电脑在电池有连接时,会持续把电池残余量记忆在记忆体中。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所述之具有辅助动力之车辆,其中,前述控制电路侧之微电脑系在电源开关切断后,经过既定时间之后才切断电源,在切断电源为止的时间中,会继续判定电池的残余量。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有辅助动力之车辆,其中,前述电源开关切断时,显示会熄灯,使前述操作显示部之微电脑为待机状态。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有辅助动力之车辆,其中,前述控制电路侧之微电脑在电源开关投入时,会把由电池电压所求得之电池残余量和前述操作显示部侧之微电脑所传送来的电池残余量记忆値做比较,把比较低的値判定为真实値,传送到前述操作显示部侧之微电脑而以显示部来显示之同时,也记忆到记忆体中。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有辅助动力之车辆,其中,前述控制电路侧之微电脑,具有判别电源投入系抖动或电源开关投入之判别装置,如果是抖动则不实施电池之残余量判定,如果是电源投入则实施电池之残余量判定。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所述之具有辅助动力之车辆,其中,前述判别装置系如果前述操作显示部之微电脑为作动中则判别为抖动如果前述操作显示部之微电脑系待机状态,则判别为电源开关之投入。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所述之具有辅助动力之车辆,其中,根据前述判别装置之判别结果,如果是抖动则显示记忆中之电池残余量,如果是电源开关之投入,则显示以前数控制电路侧之微电脑所判定之电池残余量。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有辅助动力之车辆,其中,包括有检知前述电池电压之变动而重置前述操作显示部之微电脑之重置装置,在前述微电脑为待机状态时,能够容易地藉由前述重置装置而重置设定。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具有辅助动力之车辆,其中,前述操作显示部侧之微电脑即使拔开电池,也能够藉由储蓄在电容器内之电压而持续动作既定时间。图式简单说明:第1图系本发明之实施形态的电动辅助自行车驱动部之重要部位剖面图。第2图系表示本实施形态之控制系统的方块图。第3图系前述第2图之手边控制器的上视图。第4图系前述第2图之流过通信讯号的讯号的说明图。第5图系表示由电池电压値和电流値来算出电池残余电量的方块图。第6图系表示与第5图相同之构成的处理流程图。第7图系表示前述第2图之本体微处理器之重要部位动作的流程图。第8图系表示与第5图相同之手边微处理器之重要部位动作的流程图。第9图系适用本发明之电动辅助自行车之全体构成的侧视图。
地址 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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