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电子装置,包括: 一主机板; 一液晶显示器;以及 一转换电路板,分别与该主机板和该液晶显示器耦 接,用以将该主机板之讯号转换成该液晶显示器可 读取之讯号。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的电子 装置,更包括: 一第一电线,连接该主机板和该转换电路板,以将 该主机板之讯号传送至该转换电路板;以及 一第二电线,连接该转换电路板和该液晶显示器, 以将该转换电路板转换后之讯号传送至该液晶显 示器。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的电子装置,更 包括: 一支持件,设置于该主机板和该转换电路板之间, 用以使该转换电路板与该主机板之间保持一既定 距离。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的电子装置,更 包括: 一第一连接器,设置于该主机板上;以及 一第二连接器,以与该第一连接器对应的方式设置 于该转换电路板上,藉由该第一连接器与该第二连 接器连接,以将该主机板之讯号传送至该转换电路 板。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所述的电子装置,其中 该第一连接器和该第二连接器为板对板形式的连 接器。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的电子装置,其 中该转换电路板为输出LVDS形式的电路板。7.如申 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的电子装置,其中该转换电 路板为输出TMDS形式的电路板。8.如申请专利范围 第4项所述的电子装置,更包括: 一第三电线,连接该第一连接器与该第二连接器; 以及 一支持件,设置于该主机板和该转换电路板之间, 用以使该转换电路板与该主机板之间保持一既定 距离。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的电子装置,更 包括: 一第三连接器,设置于该液晶显示器上;以及 一第四连接器,设置于该转换电路板上,且与该第 三连接器连接,藉由该第三连接器与该第四连接器 连接,将该转换电路板转换后之讯号传送至该液晶 显示器。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的电子装置 ,其中该第三连接器和该第四连接器为LVDS形式的 连接器。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所述的电子装 置,其中该转换电路板为输出LVDS形式的电路板。12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的电子装置,其中该第 三连接器和该第四连接器为TMDS形式的连接器。13.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所述的电子装置,其中该转 换电路板为输出TMDS形式的电路板。14.如申请专利 范围第9项所述的电子装置,更包括:一第四电线,连 接该第三连接器与该液晶显示器。15.如申请专利 范围第1项所述的电子装置,其中该主机板为Mini ITX 形式的主机板。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的电 子装置,其中该液晶显示器为一液晶显示模组。17. 一种液晶显示器转换模组,适用于一主机板和一液 晶显示器,包括: 一转换电路板,用以将该主机板之讯号转换成该液 晶显示器可读取之讯号; 一第一连接器,设置于该转换电路板上,且与该主 机板连接;以及 一第二连接器,设置于该转换电路板上,且与该液 晶显示器连接,其中该转换电路板经由该第一连接 器和该第二连接器,以将该主机板之讯号传送至该 液晶显示器。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所述的液 晶显示器转换模组,其中该第一连接器和该第二连 接器分别位于该转换电路板的相反面。19.如申请 专利范围第17项所述的液晶显示器转换模组,其中 该第二连接器为LVDS形式的连接器。20.如申请专利 范围第19项所述的液晶显示器转换模组,其中该转 换电路板为输出LVDS形式的电路板。21.如申请专利 范围第17项所述的液晶显示器转换模组,其中该第 二连接器为TMDS形式的连接器。22.如申请专利范围 第21项所述的液晶显示器转换模组,其中该转换电 路板为输出TMDS形式的电路板。23.如申请专利范围 第17项所述的液晶显示器转换模组,更包括: 一第一电线,连接该第一连接器与该主机板。24.如 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所述的液晶显示器转换模组, 更包括: 一支持件,设置于该主机板和该转换电路板之间, 用以使该转换电路板与该主机板之间保持一既定 距离。2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所述的液晶显示 器转换模组,更包括: 一第二电线,连接该第二连接器与该液晶显示器。 图示简单说明: 第1图系为习知桌上型电脑之示意图; 第2图系为本创作之电子装置之第一实施例之示意 图; 第3图系为本创作之电子装置之第二实施例之示意 图;以及 第4图系为本创作之电子装置之第三实施例之示意 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