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有机磷酸酯之精制方法
摘要 本发明是有关将由一般式(I)表示:(式中n示0至30之整数,R1、R2、R3及R4分别示相同或不相同者、n为0时,示脂肪族烃基或芳族烃基、n为1至30时,示芳族烃基,R5示2价之有机基)之粗制有机磷酸酯经环氧化合物处理,处理后之有机磷酸酯再经硷性水溶液处理精制而得之有机磷酸酯之精制方法。本发明提供一种不受有机磷酸酯之种类式量及处理条件等影响,而能安定地制得酸值低、且耐热性、耐加水分解性及贮藏安定性优异之有机磷酸酯类之精制方法。
申请公布号 TW589319 申请公布日期 2004.06.01
申请号 TW089112147 申请日期 2000.06.21
申请人 大八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小田将吾;平尾清春
分类号 C07F9/12 主分类号 C07F9/12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洪武雄 台北市中正区博爱路八十号六楼;陈昭诚 台北市中正区博爱路八十号六楼
主权项 1.一种有机磷酸酯之精制方法,其特征为将由一般式(I)表示:(式中n示0至5之整数,R1.R2.R3及R4分别示苯基,R5示)之粗制有机磷酸酯经环氧丙烷或环氧丁烷之环氧化合物在40至160℃之温度范围进行0.5至2小时之处理,其中粗制有机磷酸酯与环氧化合物之比率,以粗制有机磷酸酯之酸値为基准,系1:1至1:20(莫尔比),处理后之有机磷酸酯以pH値8至13,浓度0.01至10重量%之硷金属碳酸盐水溶液之硷性水溶液在60至120℃之范围内进行0.5至2小时之处理精制而成,其中硷性水溶液之硷化合物使用量,对于环氧化合物处理前之有机磷酸酯的酸値,系0.1至50莫尔当量。2.如专利申请范围第1项之精制方法,其中使环氧化合物处理过之有机磷酸酯,于硷性水溶液处理前预先用水或酸性水溶液处理者。3.如专利申请范围第1项之精制方法,其中硷金属碳酸盐之水溶液系碳酸钠水溶液者。4.如专利申请范围第1项至第3项任一项之精制方法,其中粗制有机磷酸酯系在环氧化合物处理前预先经脱水处理者。5.如专利申请范围第1项至第3项任一项之精制方法,其中对于硷性水溶液处理过之有机磷酸酯,再进行水洗及水蒸气蒸馏者。
地址 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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