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有机磷酸酯之精制方法,其特征为将由一般式(I)表示:(式中n示0至5之整数,R1.R2.R3及R4分别示苯基,R5示)之粗制有机磷酸酯经环氧丙烷或环氧丁烷之环氧化合物在40至160℃之温度范围进行0.5至2小时之处理,其中粗制有机磷酸酯与环氧化合物之比率,以粗制有机磷酸酯之酸値为基准,系1:1至1:20(莫尔比),处理后之有机磷酸酯以pH値8至13,浓度0.01至10重量%之硷金属碳酸盐水溶液之硷性水溶液在60至120℃之范围内进行0.5至2小时之处理精制而成,其中硷性水溶液之硷化合物使用量,对于环氧化合物处理前之有机磷酸酯的酸値,系0.1至50莫尔当量。2.如专利申请范围第1项之精制方法,其中使环氧化合物处理过之有机磷酸酯,于硷性水溶液处理前预先用水或酸性水溶液处理者。3.如专利申请范围第1项之精制方法,其中硷金属碳酸盐之水溶液系碳酸钠水溶液者。4.如专利申请范围第1项至第3项任一项之精制方法,其中粗制有机磷酸酯系在环氧化合物处理前预先经脱水处理者。5.如专利申请范围第1项至第3项任一项之精制方法,其中对于硷性水溶液处理过之有机磷酸酯,再进行水洗及水蒸气蒸馏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