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治疗非感染性窦炎及中耳炎之含有类固醇之医药组合物
摘要 本发明揭示排除抗生素之组合物。组合物包括治疗上有效量的皮质类固醇。较佳的皮质类固醇是莫米松喃甲酸酯(mometasone furoate)和莫米松喃甲酸酯单水合物。
申请公布号 TW589185 申请公布日期 2004.06.01
申请号 TW088115545 申请日期 1999.09.09
申请人 先灵大药厂 发明人 南西R. 强森
分类号 A61K31/58;A61K31/56 主分类号 A61K31/58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长文 台北市松山区敦化北路二○一号七楼
主权项 1.一种不使用抗生素以治疗非-感染性窦炎或中耳 炎的医药组合物,该组合物包括治疗上有效量的皮 质类固醇,其中该非一感染性窦炎非为季节性及长 年性过敏性鼻炎。2.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组 合物,其系用以治疗窦炎。3.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 项之组合物,其系用以治疗中耳炎。4.根据申请专 利范围第1项之组合物,其中该皮质类固醇为9,21- 二氯-16-甲基-1,4-孕甾二烯-11,17-二醇-3,20-二 酮-17-(2'-喃甲酸酯),该化合物通常称为莫米松 喃甲酸酯(mometasone furoate)。5.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 1项之组合物,其中该皮质类固醇为9,21-二氯-16 -甲基-1,4-孕甾二烯-11,17-二醇-3,20-二酮-17-(2'- 喃甲酸酯)的单水合物,该化合物通常称为莫米 松喃甲酸酯单水合物。6.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 项之医药组合物,其以含水悬浮液之形式存在。7. 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医药组合物,其以鼻内 吸入剂之形式存在。8.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 医药组合物,其中该皮质类固醇以每克该悬浮液大 约含0.01-10.0毫克之含量存在。9.根据申请专利范 围第8项之医药组合物,其中该皮质类固醇以每克 该悬浮液大约含0.01-10.0毫克之含量存在。10.根据 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医药组合物,其额外包括一 或多个选自悬浮剂、湿润剂、酸类、硷类、缓冲 溶液、表面活性剂和抗微生物剂的物质。11.根据 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医药组合物,其中该皮质类 固醇系以实质上非全身性生物利用性之含量存在, 且系以经口或鼻之吸入之喷雾剂而给药。12.根据 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之医药组合物,其中该皮质类 固醇为莫米松喃甲酸酯。13.根据申请专利范围 第11项之医药组合物,其中该皮质类固醇为莫米松 喃甲酸酯单水合物。14.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1 项之医药组合物,其系以含水悬浮液之形式存在。 15.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之医药组合物,其系以 鼻内吸入剂之形式存在。16.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 11项之医药组合物,其中该组合物系藉经口投服。 17.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之医药组合物,其中该 皮质类固醇系以计算剂量的吸入器给药。18.根据 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之医药组合物,其中该皮质类 固醇系以乾粉吸入器给药。
地址 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