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聚合物发泡体,其具有一不大于10%之经交联 的凝胶含量以及一不大于250kg/m3之密度,其中该发 泡体内有70重量%或更多之聚合物包含一由下列所 构成之掺合物: (A)以组份(A)及(B)之组合重量为基准,5至60重量%之 一或多种实质无规间聚物,该(等)实质无规间聚物 具有一为0.05至1000g/10分钟之熔融指数,一为80℃或 更低之结晶熔点或者玻璃转移温度(任一适当者), 并且具有: (1)其单体单元之8至65莫耳%系衍生自: (a)一或多种乙烯基或亚乙烯基芳族单体,或 (b)一或多种立体受阻之脂族或环脂族乙烯基或亚 乙烯基单体,或 (c)一由一或多种芳族乙烯基或亚乙烯基单体以及 一或多种立体受阻之脂族或环脂族之乙烯基或亚 乙烯基单体所构成之组合,以及 (2)其单体单元之35至92莫耳%系衍生自乙烯、一含 有3至20个碳原子之脂族-烯烃或此等之混合物; 以及 该(等)实质无规间聚物有80莫耳%或更多之单体单 元系衍生自(1)及(2);以及 (B)以组份(A)及(B)之组合重量为基准,95至40重量%之 一或多种不具有衍生自(1)(a)、(1)(b)或(1)(c)之单体 单元的聚合物,且该(等)聚合物的单体单元之80莫 耳%或更多系衍生自选自下列的单体:乙烯、含有3 至20个碳原子之脂族-烯烃以及具有3至20个碳原 子与含有极性基团之脂族-烯烃。2.如申请专利 范围第1项之发泡体,其中组份(A)之内聚合有15至65 莫耳%之(1)以及85至35莫耳%之(2),此二者之百分率系 以(1)及(2)之组合莫耳数为基准并且总共为100莫耳%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发泡体,其中该发 泡体具有一为20体积%或更高之开孔含量。4.如申 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发泡体,其中组份(A)(1)系为 苯乙烯,而组份(A)(2)系为乙烯。5.如申请专利范围 第1或2项之发泡体,其中组份(B)系为一或多种具有 一少于0.94g/cm3之密度以及一为0.01至100克/10分钟之 熔融指数的乙烯均聚物或共聚物。6.如申请专利 范围第1或2项之发泡体,其中组份(B)系为一或多种 具有一为0.01至100克/10分钟之熔融指数之聚丙烯均 聚物或聚丙烯共聚物。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 之发泡体,其中组份(B)另外含有1-20莫耳%之单体单 元系衍生自一或多种乙烯不饱和之可聚合单体,而 该(等)乙烯不饱和之可聚合单体非为一含有3-20个 碳原子之脂族-烯烃。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 项之发泡体,其中组份(A)另外含有1-20莫耳%之单体 单元系衍生自一或多种乙烯不饱和可聚合单体,而 该乙烯不饱和可聚合单体非为组份(A)(1)或(A)(2)。9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发泡体,其中该发泡体具 有一密度为5kg/m3或更高。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 之发泡体,其中组份(A)具有其单体单元之27莫耳%或 更多系衍生自苯乙烯。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 发泡体,其进一步包含一或多种选自于下列的成核 剂:碳酸钙、滑石、硬脂酸钙、硬脂酸锌、黏土、 矽石、硬脂酸钡、矽藻土、柠檬酸、重碳酸钠,以 及此等之混合物。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发泡 体,其进一步包含一或多种选自于下列的添加剂: 无机填料、色料、抗氧化剂、酸清除剂、紫外线 吸收剂、阻燃剂、加工处理助剂、压出助剂、渗 透性改质剂、抗静电剂、其它热塑性聚合物,以及 此等之混合物。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发泡体 ,其中该发泡体具有于其间界定之数个通道,该等 通道对发泡体之纵向膨胀而言系无方向性,且促进 或加速气体渗透交换,其中发泡剂自该发泡体流出 且空气进入该发泡体内。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 2项之发泡体,其中组份(B)系为下列之一或多者:一 具有一小于0.94g/cm3之密度以及一为0.01至100克/10分 钟之熔融指数之聚乙烯均聚物、一聚丙烯均聚物 、一乙烯-乙酸乙烯酯共聚物或一乙烯-丙烯酸共 聚物。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发泡体,其中 该发泡体具有一形状是为:一具20mm或更大之厚度 以及50mm或更大之宽度的厚板,一具有1mm或更大之 厚度及1000mm或更大之宽度的片材,或一具有40mm或 更大之直径的杆状体。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 项之发泡体,其中该发泡体被成形以成为热塑性发 泡体珠或是经膨胀及熔合之热塑性发泡体珠,且该 等珠或经膨胀及熔合之热塑性发泡体珠具有一小 于80之Asker C硬度。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 发泡体,其中该发泡体具有均一发泡体结构,该结 构系一聚结的线股发泡体。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 或2项之发泡体,其中组份(B)系为一被一或多种偶 合剂予以改质之聚丙烯。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 项之发泡体,其中该偶合剂系为一叠氮化合物。20. 一种用于制备一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聚合物发 泡体之方法,其包含: (Ⅰ)将该掺合物转化成一聚合物熔融物; (Ⅱ)于一升高的压力下,将一或多种发泡剂引入至 该聚合物熔融物内以形成一可发泡的凝胶,该(等) 发泡剂存在之总量为0.2至5.0克-莫耳/每公斤的被 包含于该聚合物熔融物内之聚合物; (Ⅲ)使该可发泡的凝胶冷却至一最佳温度;以及 (Ⅳ)令来自步骤Ⅲ之可发泡凝胶挤压通经一模具 至一具较低压力之区域以形成一发泡体。21.如申 请专利范围第20项之方法,其中该模具系一多孔口 模具,该模具所具有的孔口间距系为足以确定于发 泡期间,相邻之压出物流的表面间之接触系发生在 较低压力的区域,该接触系足以确保该等接触表面 彼此以足够之附着力附接而形成一均一发泡体结 构,该结构系为一聚结的线股发泡体。22.如申请专 利范围第20项之方法,其中步骤(Ⅲ)及(Ⅳ)构成一间 歇性加工制程,该加工制程使用一累积压出机装置 ,以将可发泡的凝胶首先累积于一被维持在不允许 该凝胶产生发泡之温度及压力下的保持区域内,然 后周期性地经由该模具来排出被累积的凝胶。23.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0项之方法,其中该最佳温度系 为一不会有发泡发生并且步骤(Ⅳ)被改良而使得 发泡不发生且所形成之压出物被颗粒化以形成可 膨胀之热塑性珠之温度。24.一种用于制造呈热塑 性发泡体珠形式之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的发泡体 之方法,该方法包含依序而行的下列步骤(Ⅰ)-(Ⅴ): (Ⅰ)将该掺合物转化成一聚合物熔融物; (Ⅱ)使该聚合熔融物冷却及颗粒化以形成个别树 脂粒子; (Ⅲ)藉由将该等树脂粒子分散于它们是大体上不 可溶之液体介质内而生成一悬浮液; (Ⅳ)于一升高的温度及压力下,将一或多种发泡剂 引入至该悬浮液内以形成具有一发泡剂被并入于 内的树脂粒子,该发泡剂存在之总量为0.2至5.0克莫 耳/每公斤(以聚合物之组合重量为基准);以及 (Ⅴ)快速地将于步骤(Ⅳ)中所形成之产物排放至一 会促进该产物转化成发泡体珠之氛围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