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直下式背光模组,包括: 一第一板; 一第二板,与该第一板连接,形成一空间; 复数个光源,位于该空间内;以及 一第三板,位于该空间外部,贴附于该第一板之表 面,且具有复数个开孔。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 述之直下式背光模组,其中该第一板包括: 复数个凸出部;以及 复数个凹陷部,该等凸出部与该等凹陷部以彼此交 错方式排列,且该等光源分别设置于该等凹陷部内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直下式背光模组, 其中该等开孔之位置,对应该等凸出部设置,且形 成复数个通道。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直 下式背光模组,其中该第三板包括:复数个弯折部, 分别贴附于该等通道之侧壁。5.如申请专利范围 第3项所述之直下式背光模组,其更包括一强制散 热装置,对应该等通道设置。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 项所述之直下式背光模组,其中该强制散热装置系 风扇。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直下式背光 模组,其中该等凸出部之高度低于与该等凸出部相 邻之该等光源中心之连线。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 项所述之直下式背光模组,其中该等凸出部与该等 凹陷部之排列,形成之横断面为梯形。9.如申请专 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直下式背光模组,其中该等凸 出部与该等凹陷部之排列,形成之横断面为三角形 。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直下式背光模组 ,其中该第一板为反射片。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 项所述之直下式背光模组,其中该第二板为扩散板 。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直下式背光模组 ,其中该第三板为金属背板。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 1项所述之直下式背光模组,其中该等光源为灯管 。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直下式背光模组 ,其更包括: 一第一扩散片,位于该第二板上; 一菱镜片,位于该第一扩散片上;以及 一第二扩散片,位于该菱镜片上。图式简单说明: 第1图为习知直下式背光模组剖面图; 第2图为本发明直下式背光模组第一实施例剖面图 ; 第3图为本发明直下式背光模组第二实施例剖面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