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跳远违例器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属于体育运动器械的跳远违例器,其特点是:它包括由底座,在底座上置有灯杆,在灯杆上置有若干个警示灯,聚光反射板置于若干个警示灯的两侧,聚光反射板的内端与灯杆固定、其外端与灯罩连接组成的警示灯箱,在警示灯箱的底座内设置由一端与电源连接,另一端与若干个警示灯连接的时间继电器、继电器、闪光器组成的控制器,设置由上、下板,在上、下板上相对置有导电片、导柱、复位弹簧组成的跳板器,跳板器的上、下板的导电片分别通过导线接于继电器触点的两端。具有结构简单,容易制作,显示准确、直观等优点。能够避免误裁事件的发生。 |
申请公布号 |
CN2617438Y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4.05.26 |
申请号 |
CN03213014.7 |
申请日期 |
2003.05.08 |
申请人 |
姜兴民 |
发明人 |
姜兴民 |
分类号 |
A63B71/06 |
主分类号 |
A63B71/06 |
代理机构 |
吉林市达利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陈传林 |
主权项 |
1.一种跳远违例器,其特征在于:它包括由底座(3),在底座(3)上置有灯杆(11),在灯杆(11)上置有若干个警示灯(9),聚光反射板(8)置于若干个警示灯(9)的两侧,聚光反射板(8)的内端与灯杆(11)固定、其外端与灯罩(10)连接组成的警示灯箱(1),在警示灯箱(1)的底座(3)内设置由一端与电源连接,另一端与若干个警示灯(9)连接的时间继电器(JS)、继电器(J1、J2)、闪光器(SG)组成的控制器(2),设置由上、下板(19、14),在上、下板(19、14)上相对置有导电片(16)、导柱(15)、复位弹簧(18)组成的跳板器(6),跳板器(6)的上、下板(19、14)的导电片(16)分别通过导线(5)接于继电器(J1)触点(J1-1)的两端。 |
地址 |
132011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青岛街粮食局1号楼198号2单元6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