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具下式I之化合物 式中 W 为R1-A-C(R13); Y 为羰基; Z 为N(R0); A 为一伸苯基; B 为二价之C伸烷基,其可未经取代或经C1-8烷基取 代; E及Ea分别独立地为R10CO; R0 为可经苯基或基取代之C1-6烷基; R及Ra分别独立地为氢或C1-6烷基; R1 为-C(=NH)-NH2或-C(=NOH)-NH2; R2.R2a及R2b分别独立地为氢; R3 为R11NH或CON(Ra)-R4-Ea; R4 为二价之C1伸烷基,其系经C1-4烷基取代; R10 为羟基、C1-4烷氧基或Het; R11 为R12NH-CO、R12NH-CS或R14aO-CO; R12 为苯基-C1-6烷基; R13 为氢或C1-6烷基; R14a 为R16-C1-4烷基; R16 为一5至10员之单环系基团或6至14员之二或三环 系基团,其中这些环系饱和; Het 为吗福基; g及h分别独立地为0或1;及 其中不对称中心存在为立体异构形式或外消旋形 式,或其生理学上可耐受之盐类。2.如申请专利范 围第1项之式I化合物,其中 R3 为R11NH、或CON(Ra)-R4-Ea; R11 为R14aO-CO; R14a 为R16-C1-3烷基; R16 为一5至6员之单环系基团或6至12员之二或三环 系基团,其中这些环系饱和的;及 其中不对称中心存在为立体异构形式或外消旋形 式,或者其生理学上可耐受之盐类。3.如申请专利 范围第1项之式I化合物,其中 W 为R1-A-C(R13); Y 为一羰基; Z 为N(R0); A 为伸苯基; B 为一二价之亚甲基,其系未经取代或经C1-8烷基取 代; E及Ea 分别独立地为R10CO; R及Ra 分别独立地为氢或C1-4烷基; R0 为可经苯基或基取代之C1-6烷基; R1 为-C(=NH)NH2或-C(=NOH)-NH2; R2.R2a及R2b为氢; R3 为R11NH或CON(Ra)-R4-Ea; R10 为羟基、C1-4烷氧基或Het; R11 为R15O-CO; R15 为R16-C1-3烷基; R16 为一5至6员之单环系基团或6至12员之二或三环 系基团,其中这些环系饱和的; Het 为吗福基;及 其中不对称中心存在为立体异构形式或外消旋形 式,或者其生理学上可耐受之盐类。4.如申请专利 范围第1项之式I化合物,其中 W 为R1-A-C(R13)且其中A为二价之伸苯基; Y 为一羰基; Z 为N(R0); B 为一二价之亚甲基,其系未经取代或经C1-6烷基取 代; E 为R10CO; R及Ra 分别独立地为氢或C1-4烷基; R0 为可经苯基或基取代之C1-6烷基; R1 为-C(=NH)-NH2或-C(=NOH)-NH2; R2.R2a及R2b为氢; R3 为R11NH; R10 为羟基、C1-4烷氧基或Het; R11 为R15O-CO; R13 为C1-6烷基; R15 为R16-C1-3烷基; R16 为一5至6员之单环系基团或7至12员之二或三环 系基团,其中这些环系饱和的; Het 为吗福基;及 其中不对称中心存在为立体异构形式或外消旋形 式,或者其生理学上可耐受之盐类。5.如申请专利 范围第1项之式I化合物,其中 W 为R1-A-C(R13)且其中A为二价之伸苯基; Y 为一羰基; Z 为N(R0); B 为一二价之亚甲基,其系未经取代或经C1-6烷基取 代; E 为R10CO; R及Ra 分别独立地为氢或甲基; R0 为可经苯基或基取代之C1-6烷基; R1 为-C(=NH)-NH2或-C(=NOH)-NH2; R2.R2a及R2b为氢; R3 为R11NH; R10 为羟基、C1-4烷氧基或Het; R11 为R15O-CO; R13 为C1-6烷基; R15 为R16-CH2; R16 为环戊基、环己基、1-金钢烷基、2-金钢烷基 或原金钢烷基; Het 为吗福基;及 其中不对称中心存在为立体异构形式或外消旋形 式,或者其生理学上可耐受之盐类。6.一种制备如 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5项中一或多项之式I化合物之 方法,其包括将式II化合物 与式III化合物 其中W、Y、Z、B、E、R、R2.R2a、R2b与R3以及g及h系如 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5项中之定义,或者这些官能基 可以经保护型式或前驱物型式存在,且G为羟羰基 、(C1-C6)-烷氧羰基、或经活化之羧酸衍生物,进行 片段缩合作用而制备得。7.一种用于抑制白血球 黏连及/或移动及/或抑制VLA-4受体之医药组成物, 其系包含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式I化合物及/或 其生理学上可耐受之盐类为活性成分。8.如申请 专利范围第7项之医药组成物,其系用于治疗或预 防发炎疾病。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医药组成 物,其系用于治疗或预防风湿性关节炎、炎性肠疾 病、全身红斑性狼疮,或中枢神经系统之炎性病症 。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医药组成物,其系用 于治疗或预防气喘或过敏症。11.如申请专利范围 第7项之医药组成物,其系用于治疗或预防心血管 病症、动脉粥瘤硬化、再狭窄或糖尿病,用于预防 器官移植之损害,用于抑制于肿瘤生长或肿瘤转移 或用于治疗疟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