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有脚轮的手杖 | ||
摘要 | 本发明的手杖,在水平方向延长的把手(4)的两端连接着垂直杆(5)的手杖主体下端、连接着通过下表面固定的脚轮(6)来使垂直杆(5)自立的长方形水平载台(2)、水平载台(2)的上方装置着可装卸的皮包。脚轮(6)的车轮外径为30~60mm,旋转轴(13)装置在水平载台(2)上可以在水平面内自由移动。手杖主体(1)的把手(4)沿着水平载台(2)的长度方向延长。垂直杆(5)向着使上端的把手(4)位于水平载台(2)的部位的方向弯曲或倾斜。 | ||
申请公布号 | CN1496689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4.05.19 |
申请号 | CN200310100800.2 | 申请日期 | 2003.10.09 |
申请人 | 苏旺你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三好锐郎 |
分类号 | A45B1/02 | 主分类号 | A45B1/02 |
代理机构 |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王维玉;武玉琴 |
主权项 | 1.一种有脚轮的手杖,在水平方向延长的把手(4)两端连接着可收缩的垂直杆(5),在手杖的主体(1)下端连接有脚轮(6),在手杖主体(1)的垂直杆(5)的下端,在下表面的四角上固定有脚轮(6),连接着通过脚轮(6)使垂直杆(5)自立的长方形水平载台(2)的同时,在该水平载台(2)上装载可装卸的皮包(3);装在水平载台(2)四角的脚轮(6),是把外径为30~60mm的车轮(10)装在水平载台(2)上,以便其旋转轴(13)可在水平面内旋转,使移动方向可在水平面内自由移动;手杖主体(1),以把手(4)沿着长方形水平载台(2)的长度方向延长的姿态,把垂直杆(5)的下端固定在长方形水平载台(2)的单侧的长边的两端;并且,垂直杆(5),把连接在其上端的把手(4)从固定了其下端的长方形的单侧向着水平载台(2)中央位置接近的方向弯曲或倾斜。 | ||
地址 | 日本香川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