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有机发光元件
摘要 一种有机发光元件,包括一透明基板、一第一电极、一有机发光层、一电子注入层以及一第二电极,其中,第一电极系形成于透明基板之上;有机发光层系形成于第一电极之上,且有机发光层系包含复数个有机发光单元;电子注入层系形成于有机发光层之上,电子注入层系包含复数个电子注入单元,且至少有二电子注入单元系分别以相异之材料所构成;第二电极系形成于电子注入层之上。五、(一)、本案代表图为:图2(二)、本案代表图之元件代表符号简单说明:有机发光元件11 透明基板12 第一电极13 有机发光层131第一有机发光单元(有机发光单元)132 第二有机发光单元(有机发光单元)133 第三有机发光单元(有机发光单元)14 电子注入层141 第一电子注入单元(电子注入单元)142第二电子注入单元(电子注入单元)143 第三电子注入单元(电子注入单元)15 第二电极16 电洞注入层
申请公布号 TW587403 申请公布日期 2004.05.11
申请号 TW092116603 申请日期 2003.06.18
申请人 铼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叶佩娟;郑同昇
分类号 H05B33/12 主分类号 H05B33/12
代理机构 代理人 刘正格 台北市大同区重庆北路三段八十八号三楼之一
主权项 1.一种有机发光元件,包含:一透明基板;一第一电极,其系形成于该透明基板之上;一有机发光层,其系形成于该第一电极之上,且该有机发光层系包含复数个有机发光单元;一电子注入层,其系形成于该有机发光层之上,该电子注入层系包含复数个电子注入单元,且至少有二电子注入单元系分别以相异之材料所构成;以及一第二电极,其系形成于该电子注入层之上。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有机发光元件,其中该等电子注入单元之材料系选自硷金属、硷土金属、镧系金属、硷金属卤化物、硷土金属卤化物及镧系金属卤化物至少其中之二。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有机发光元件,其中至少有二电子注入单元具有相异之厚度。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有机发光元件,其中该透明基板系选自玻璃基板、塑胶基板及柔性基板至少其中之一。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有机发光元件,其中该第一电极之材料系选自铟锡氧化物、铟锌氧化物及铝锌氧化物至少其中之一。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有机发光元件,其中该第二电极之材料系选自铝、钙、镁、铟、锡、锰、银、金及含镁之合金至少其中之一。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所述之有机发光元件,其中该含镁之合含包括但不限定为镁银(Mg:Ag)合金、镁铟(Mg:In)合金、镁锡(Mg:Sn)合金、镁锑(Mg:Sb)合金及镁鍗(Mg:Te)合金。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有机发光元件,其中该有机发光层系依序包含一电洞传输层、一发光层以及一电子传输层,该电洞传输层系形成于该第一电极之上。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有机发光元件,其中该有机发光层系依序包含一发光层以及一电子传输层,该发光层系形成于该第一电极之上。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有机发光元件,其中该有机发光层系依序包含一电洞传输层以及一发光层,该电洞传输层系形成于该第一电极之上。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有机发光元件,其中该有机发光层系包含一发光层,该发光层系形成于该第一电极之上。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有机发光元件,其更包含一电洞注入层,该电洞注入层系形成于该第一电极与该有机发光层之间。13.一种有机发光元件,包含:一透明基板;一第一电极,其系形成于该透明基板之上;一有机发光层,其系形成于该第一电极之上,该有机发光层系包含复数个有机发光单元;一电子注入层,其系形成于该有机发光层之上,该电子注入层系包含复数个电子注入单元,且至少有二电子注入单元系分别以相异之材料所构成;一金属层,其系形成于该电子注入层之上,且该金属层系包含复数个金属单元;以及一第二电极,其系形成于该金属层之上。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所述之有机发光元件,其中该等电子注入单元之材料系选自硷金属、硷土金属、镧系金属、硷金属卤化物、硷土金属卤化物及镧系金属卤化物至少其中之二。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所述之有机发光元件,其中该等金属单元之材料系选自铝、锂、镁、银、镁银合金及金至少其中之一。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所述之有机发光元件,其中至少有二金属单元系分别以相异之材料所构成。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所述之有机发光元件,其中至少有二金属单元系分别具有相异之厚度。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所述之有机发光元件,其中至少有二电子注入单元系分别具有相异之厚度。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所述之有机发光元件,其中该透明基板系选自玻璃基板、塑胶基板及柔性基板至少其中之一。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所述之有机发光元件,其中该第一电极之材料系选自铟锡氧化物、铟锌氧化物及铝锌氧化物至少其中之一。2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所述之有机发光元件,其中该第二电极之材料系选自铝、钙、镁、铟、锡、锰、银、金及含镁之合金至少其中之一。2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1项所述之有机发光元件,其中该含镁之合金包括但不限定为镁银(Mg:Ag)合金、镁铟(Mg:In)合金、镁锡(Mg:Sn)合金、镁锑(Mg:Sb)合金及镁碲(Mg:Te)合金。2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所述之有机发光元件,其中该有机发光层系依序包含一电洞传输层、一发光层以及一电子传输层,该电洞传输层系形成于该第一电极之上。2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所述之有机发光元件,其中该有机发光层系依序包含一发光层以及一电子传输层,该发光层系形成于该第一电极之上。2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所述之有机发光元件,其中该有机发光层系依序包含一电洞传输层以及一发光层,该电洞传输层系形成于该第一电极之上。2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所述之有机发光元件,其中该有机发光层系包含一发光层,该发光层系形成于该第一电极之上。2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所述之有机发光元件,其更包含一电洞注入层,该电洞注入层系形成于该第一电极与该有机发光层之间。图式简单说明:图1为习知的有机发光元件之剖面示意图;图2为依本发明较佳实施例之有机发光元件之剖面示意图;图3为依本发明较佳实施例之有机发光元件的有机发光层之剖面示意图;以及图4为依本发明另一较佳实施例之有机发光元件之剖面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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