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大豆田除草剂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复配除草剂,特别用于大豆田防除阔叶杂草及禾本科杂草,其有效成分为甲氧咪草烟和三氟羧草醚,或甲氧咪草烟和异恶草松,或甲氧咪草烟和氟磺胺草醚,它们的重量比为1∶60~30∶1。本发明较单一使用具有杀草谱广、明显的增效作用,比单一使用具有用药量少,安全可靠,不会产生药害。
申请公布号 CN1493190A 申请公布日期 2004.05.05
申请号 CN03152961.5 申请日期 2003.09.05
申请人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吉志扬
分类号 A01N37/10 主分类号 A01N37/10
代理机构 扬州市锦江专利事务所 代理人 江平
主权项 1、大豆田除草剂,其特征在于其有效成份为甲氧咪草烟和三氟羧草醚,且甲氧咪草烟与三氟羧草醚的重量比为1∶6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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