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用以治疗纤维性肌痛之医药组合物,其含有作为活性成分的约1至约1500国际单位的干扰素及与其相混合的载剂,其系经颊、舌下或口腔摄取投药。2.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医药组合物,其中此组合物含约5至约1000国际单位的干扰素。3.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医药组合物,其中此组合物含约10至约250国际单位的干扰素。4.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医药组合物,其中此组合物含约15至约150国际单位的干扰素。5.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2,3或4项之医药组合物,其中干扰素是I型干扰素。6.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医药组合物,其中医药组合物系于医药上可接受的固体剂形内含干扰素-。7.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医药组合物,其中医药组合物系于医药上可接受的液体剂形内含干扰素-。8.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医药组合物,其中固体剂形是干扰素-的唾液溶解的固体剂形。9.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之医药组合物,其中固体剂形是糖衣锭。10.一种用以治疗纤维性肌痛之医药组合物,其含有作为活性成分的约10至约250国际单位的干扰素及与其相混合的载剂,其系经颊、舌下或口腔摄取投药。11.一种用以治疗纤维性肌痛之糖衣锭,其含有作为活性成分的约10至约250国际单位的干扰素及与其相混合的溶于唾液的载剂,其系经颊、舌下或口腔摄取投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