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资料记录装置及方法、资料拨放装置及方法、资讯记录媒体、程式储存媒体及程式
摘要 本发明系关于在编辑记录于资讯记录媒体之资料时,可确实地特定播放位置之资料记录装置及方法、资料播放装置及方法、资讯记录媒体、程式储存媒体及程式。在编辑AV流文件时,DV记录播放装置在DVF–sequence相连续之每1帧分配DVF–sequence#0、DVF–sequence#1。藉由以磁区为单位而消除资料,在DVF–sequence#0与DVF–sequence#1之起始与终端,会留下被消除之帧之资料。此留下之资料长度1ds0、1ds1、tds0、tds1被记录于光碟。又,DVF–sequence#0与DVF–sequence#1之起始之帧之帧号ofn0、ofn1、与帧数nf0、nf1会被记录于光碟。本发明可适用于将视频资料记录于光碟之DV记录播放装置。
申请公布号 TW200405285 申请公布日期 2004.04.01
申请号 TW092107524 申请日期 2003.04.02
申请人 新力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加藤元树;滨田俊也
分类号 G11B27/00 主分类号 G11B27/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长文
主权项
地址 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