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一种光枪之击发装置包括一主体、第一~四回转轴、一鎚接收部及第一~四杠杆部。第一~四回转轴系提供主体之使用。鎚接收部系设置于主体之顶部。第一杠杆部系由主体延伸至主体之外侧以进行一击发操作。第二杠杆部系以可回转方式而藉由第一回转轴所支承,第一杠杆部系固定于第二杠杆部之上,并且第二杠杆部系以相对于击发操作而进行逆时钟方向之回转。第三杠杆部系以可回转方式而藉由第二回转轴所支承,第三杠杆部系以相对于第二杠杆部之回转而沿着顺时钟方向回转。第四杠杆部系以可回转方式而藉由第三回转轴所支承,第四杠杆部系以相对于第三杠杆部之回转而沿着顺时钟方向回转。于进行击发操作之前,第三杠杆部之一第一端部系连接于第四杠杆部之第一端部,并且当第三杠杆部沿着顺时钟方向回转时,第四杠杆部系自接合状态释放而沿着逆时钟方向回转。于第四杠杆部之部上系设置有一鎚部,当第四杠杆部进行转动时,鎚部系撞击鎚接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