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高尔夫球杆头之内部检视构造
摘要 一种高尔夫球杆头之内部检视构造,其主要系包含一杆头本体及至少二个检视孔。该杆头本体与一击球面板焊接结合,及该检视孔则选择设置在该杆头本体不同侧之对应位置上,以提供较大检视范围。如此,当一光源由其中一检视孔提供照明时,另一检视孔即可藉由目视或仪器快速检测杆头本体内部之焊道焊接品质。(一)、本案指定代表图为:第 3 图(二)、本代表图之元件代表符号简单说明:10 杆头本体 12 检视孔12' 检视孔 20 击球面板30 套颈 50 光源
申请公布号 TW580922 申请公布日期 2004.03.21
申请号 TW091219481 申请日期 2002.11.28
申请人 复盛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简振荣
分类号 A63B53/04 主分类号 A63B53/04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启舜 高雄市苓雅区中正一路二八四号十二楼
主权项 1.一种高尔夫球杆头之内部检视构造,其系包含:一杆头本体,其正面设有一开口与一击球面板焊接结合;及至少二个检视孔,其形成在该杆头本体之相对位置上,如此当一光源经由其中一检视孔伸入该杆头本体内部提供照明时,另一检视孔即可用以快速检测杆头本体内部之焊道焊接品质。2.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高尔夫球杆头之内部检视构造,其中该检视孔系形成在该杆头本体侧边之不同位置上。3.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高尔夫球杆头之内部检视构造,其中该检视孔系分别形成在该杆头本体之侧边及顶部。4.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2或3项所述之高尔夫球杆头之内部检视构造,其中该检视孔对应形成在该杆头本体之中央横切面两侧之等角位置,以提供最大检视范围。5.依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所述之高尔夫球杆头之内部检视构造,其中该夹角系介于45至25之间,例如30。6.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2或3项所述之高尔夫球杆头之内部检视构造,其中该检视孔之口径系小于7.5mm,例如5mm。7.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2或3项所述之高尔夫球杆头之内部检视构造,其中该杆头本体之检视孔系藉由在一蜡模制程之外模增设至少二凸柱之方式形成。图式简单说明:第1图:习用高尔夫球杆头构造及进行内部检视之剖视图。第2图:本创作第一实施例之高尔夫球杆头之内部检视构造之组合前视图。第3图:本创作第一实施例之高尔夫球杆头之内部检视构造使用状态之剖视图。第4图:本创作第二实施例之高尔夫球杆头之内部检视构造之组合后视图。第5图:本创作之高尔夫球杆头之内部检视构造之蜡模制程之外模及模仁构造之分解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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