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折射影像显示装置
摘要 本发明系有关一种折射影像显示装置,主要系于帽内组设有一投影显示装置,当投影显示装置将显像资讯加以投射时,其可藉由组设于投影系统内之绕射镜组而将光源加以聚光,之后再集中显示于帽上之一显像单元上。亦即投影系统发光源之显像资讯可藉由绕射镜组之聚焦特性而可减少光源之散失,并因此提高显像清晰度。
申请公布号 TW580588 申请公布日期 2004.03.21
申请号 TW091135403 申请日期 2002.12.06
申请人 吕兴增;胡锦标 发明人 吕兴增;胡锦标
分类号 G02B27/10;G02B27/18;A42B3/04 主分类号 G02B27/1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吴冠赐 台北市信义区信义路四段四一五号十三楼之三;苏建太 台北市信义区信义路四段四一五号十三楼之三;林志鸿 台北市信义区信义路四段四一五号十三楼之三
主权项 1.一种折射影像显示装置,系配合一头罩,主要包括 : 至少一显示单元,以提供一影像; 至少一光源,用以提供该显示单元光线; 一折射镜组,用以偏折自该显示单元发出或反射自 该显示单元之光线; 一虚像成像镜组,用以反射或透射经穿透该折射镜 组之光线,并使该反射之光线形成一虚像;以及 一绕射镜组,系位于该折射镜组与该虚像成像镜组 之间,用以提高自该显示单元发出或反射自该显示 单元之光线之半辉度角; 其中该折射镜组介于该显示单元与该虚像成像镜 组之间; 该折射镜组与该显示单元形成一夹角Y; 该夹角Y大于0度,小于90度;且 该显示单元所显示之该影像,系经由该折射镜组偏 折折射形成一与原影像倒立之实像,再经由该虚像 成像镜组转换成与原影像倒立之虚像。2.如申请 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折射影像显示装置,其中该 显示单元与该光源整合为一体。3.如申请专利范 围第2项所述之折射影像显示装置,其中该显示单 元为真空萤光显示器(VFD)。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 项所述之折射影像显示装置,其中该折射镜组同时 具聚光及放大影像之功能。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 项所述之折射影像显示装置,其中该折射镜组至少 具有一凸透镜,且该折射镜组系用以偏折该显示单 元之光线,并同时放大穿透该折射镜组之影像。6.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折射影像显示装置, 其中该折射镜组为二单凸透镜,且该二单凸透镜之 曲率不同。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折射影 像显示装置,其中该虚像成像镜组为一凹面镜或凹 透镜。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折射影像显 示装置,其中该虚像成像镜组为该头罩之挡风镜片 。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折射影像显示装 置,其中经该折射镜组形成之实像与该虚像成像镜 组之间距小于该虚像成像镜组之焦距。10.如申请 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折射影像显示装置,其中该 折射镜组与该显示单元间之夹角Y介于0度及70度之 间。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折射影像显示 装置,其中该绕射镜组为一对绕射镜片。12.如申请 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折射影像显示装置,其中该 显示单元系指一液晶显示器,有机发光显示器或微 显示器(microdisplay)。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 之折射影像显示装置,其中该显示单元为LCOS微显 示器或DMD微显示器。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 之折射影像显示装置,其中该头罩为机车帽。15.如 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折射影像显示装置,其 中该显示单元,该折射镜组以及该绕射镜组系位于 该头罩之内。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折射 影像显示装置,其中该虚像成像镜组介于该显示单 元与该头罩罩顶之间。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所 述之折射影像显示装置,其中该显示单元与该折射 镜组之距离小于该折射镜组之2倍焦距。18.如申请 专利范围第4项所述之折射影像显示装置,其中该 折射镜组与该虚像成像镜组之间距大于该折射镜 组之焦距。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折射影 像显示装置,其更包含一具有中空腔室之壳体,且 该显示单元,该折射镜组以及该绕射镜组系固定容 置于该壳体中。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折 射影像显示装置,其更包含一结合单元以固定该壳 体于该头罩。2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折射 投影装置,其中该虚像成像镜组之反射率介于30%至 50%。图式简单说明: 图1a,1b,1c,1d,1e系人眼都卜勒效应之示意图。 图2系人眼观看实像之示意图。 图3a,3b,3c系人眼观看虚像之示意图。 图4系习知以凸透镜直接放大投影之示意图。 图5系习知以凹面镜反射投影之示意图。 图6系本发明以折射投影之示意图。 图7系本发明之实施状态图。 图8系本发明之架构示意图。
地址 新竹县竹北市台元科技园区台元街二十八号七楼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