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兼具资料传输功能的影像电话
摘要 本发明主要包括电话机、影像撷取装置、影像显示装置、数据机、影音处理控制装置、及至少一资料提供装置,其中,该至少一资料提供装置可以提供所储存的特定资料,以便于使用影像电话的同时能将该特定资料经由数据机、电信网路传输出去,能精确、完整地传送文字档、图片档、动画档或声音档等非影像资料。
申请公布号 CN1142674C 申请公布日期 2004.03.17
申请号 CN99111546.5 申请日期 1999.08.19
申请人 金宝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李木森
分类号 H04M11/08 主分类号 H04M11/08
代理机构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人 汤保平
主权项 1.一种兼具资料传输功能的影像电话,主要包括:一电话机,包括有一语音接收装置用以收集外界环境的语音,一语音播放装置用以播放语音至外界环境,一按键盘用以输入数字或控制指令,以及一讯号传输装置藉以连接至电信网路;一影像撷取装置,是能拍摄影像:一影像显示装置,是能显示影像;一数据机,是连接至该讯号传输装置;一影音处理控制装置,其能接收由该影像撷取装置所输入的影像讯号,及/或接收由该语音接收装置所输入的语音讯号,加以控制处理后藉由该数据机输出至电信网路,抑或是藉由该数据机接收电信网路传来的影像讯号及/或语音讯号,加以控制处理后由该影像显示装置显示出影像,及/或由该语音播放装置播出语音;其特征在于:至少一资料提供装置,用以提供其所储存或撷取的特定资料,以便于使用影像电话的同时能将该特定资料经由数据机、电信网路传输出去。
地址 台湾省台北市松山区南京东路五段99号10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