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湿式清洁巾
摘要 揭示一种可弃式本质潮湿之清洁巾,其具有一清洁组合物浸渍在柔韧的底质,如非织布,上。浸渍组合物包含起泡界面活化剂与水及一载水剂造成有水活性小于0.977但不低于0.001之组合物。以总体物件重量计,水量范围自大于15%至不超过约40%。泡沫生成速度及泡沫体积在所述水活性与水范围限度内增加。
申请公布号 TW579286 申请公布日期 2004.03.11
申请号 TW091110019 申请日期 2002.05.14
申请人 联合利华公司 发明人 杰 李;罗伯 艾德华 格特;可瑞 史帝芬 史雷契夫;麦克 查尔斯 春妮
分类号 A47K10/16 主分类号 A47K10/16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长文 台北市松山区敦化北路二○一号七楼
主权项 1.一种实质湿式清洁制品,含:(i)一水不溶性的底质;与(ii)一种浸透在底质上之清洁组合物,含:(a)至少一种起泡界面活化剂,其量足够起泡沫;(b)水;及其中含水为制品重量的15%以上,但不超过约40%,及一种载水剂含量足够产生组合物内有水活性低于0.977而不少过0.001。2.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制品,其中该载水剂系一多元醇或一无机盐。3.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制品,其中该载水剂系甘油。4.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制品,其中至少一种起泡界面活化剂含量为水不溶性底质上贮置全部浸渍组合物重量的约0.5至约60%。5.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制品,其中水不溶性底质系片状,选自非织、织造的、水力纠缠的与空气缠结之底质内选择。6.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制品,另含组合物总重约0.05至约5%量的阳离子剂盐。7.一种实质湿式清洁制品,含(i)一水不溶性的底质;与(ii)一种浸透在底质上之清洁组合物,含(a)至少一种阴离子型起泡界面活化剂,其量足够发泡;(b)水;及其中含水超过制品重量的15%,但不高于约40%,又载水剂含量足够产生有水活性小于约0.94,而不低于0.001水活性之组合物。8.一种实质湿式清洁制品,含:(i)一水不溶性的底质;与(ii)一种浸透在底质上之清洁组合物,含:(a)自约0.5至约60%组合物重量的至少一种起泡界面活化剂;(b)水;及其中含水超过制品重量的15%,但不高于约40%,又载水剂含量自约0.1至约60%足够产生有水活性小于约0.96,但不低于0.001之组合物。
地址 荷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