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封装材料,包含: 一种基础材料;以及 许多可受激发光奈米材料单元,散布于该基础材料 中,且其中每一可受激发光奈米材料单元之最小线 性尺寸小于400奈米。2.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一 种封装材料,其中该等可受激发光奈米材料单元包 含受蓝光激发时产生黄光之萤光材料。3.依申请 专利范围第1项之一种封装材料,其中该等可受激 发光奈米材料单元实质上为圆球形,且其直径小于 400奈米。4.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一种封装材料, 其中该等可受激发光奈米材料单元实质上为圆球 形,且其直径介于5至30奈米之间。5.依申请专利范 围第1项之一种封装材料,其中该基础材料包含环 氧树脂。6.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一种封装材料, 其中该基础材料包含液态环氧树脂。7.一种发光 二极体器件,包含: 一第一色光发光二极体;以及 一封装材料,包含一种基础材料及散布于此基础材 料中的许多可受激发光奈米材料单元,其中每一可 受激发光奈米材料单元之最小线性尺寸小于400奈 米,且该第一色光发光二极体系封装于此封装材料 之内,使得该第一色光发光二极体所发射之第一色 光照射可受激发光奈米材料单元时,可使其发射第 二色光,其中该第一色光之波长较该第二色光之波 长短。8.依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一种发光二极体 器件,其中该等可受激发光奈米材料单元包含受该 第一色光激发时产生该第二色光之奈米萤光材料 。9.依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一种发光二极体器件, 其中该等可受激发光奈米材料单元实质上为圆球 形,且其直径小于400奈米。10.依申请专利范围第7 项之一种发光二极体器件,其中该等可受激发光奈 米材料单元实质上为圆球形,且其直径介于5至30奈 米之间。11.依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一种发光二极 体器件,其中该基础材料包含液态环氧树脂。12.依 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一种发光二极体器件,其中 该第一色光为蓝光,该该第二色光为黄光。图式简 单说明: 第一图以示意方式显示依本发明一较佳实施例之 白色发光二极体器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