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杨木木材后处理的方法 |
摘要 |
一种木材处理方法,主要是针对属于人工速生林的杨木进行处理,该方法采用真空和高压相配合的工艺路线,特别是采用二次真空的方法,使木材处理液的注入相对简单,注入量大,经本方法处理后的杨木木材性能优良,可满足家具,实木地板等领域的使用要求,有效地满足了市场对实木制品的需求。 |
申请公布号 |
CN1480306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4.03.10 |
申请号 |
CN02129646.4 |
申请日期 |
2002.09.06 |
申请人 |
北京东方长城木业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卢大伟 |
分类号 |
B27K3/08;B27K5/00 |
主分类号 |
B27K3/08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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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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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项 |
1.一种杨木木材后处理的方法,其特征是,该方法的工艺步骤如下:(1)针对木材的最终使用用途对烘干后的木材进行合理切割,形成具有一定批量的同规格木材锯材,便于后期的烘干和处理过程;(2)对所形成的锯材进行烘干处理,使木材的平均含水率不大于6%;(3)将烘干后的木材置于具有真空和高压双重能力的处理罐内,对处理罐抽真空,当真空度达到负1000帕时停止真空泵工作,保持该真空度不小于45分钟;(4)达到保持时间后向罐内注入处理液,注入量应保证高于罐内木材20公分,然后打开放气阀,使罐内恢复常压,保持该状态1小时,然后开启放液阀放出处理液;(5)对处理罐进行地二次抽真空,当真空度达到负1000帕时保持1小时,然后重新注入处理液,当注满处理罐后开启高压泵向罐内压注处理液,当压力达到1兆帕时停止加压并保持2小时;(6)达到时间后放出处理液,开启罐门,取出木材,对木材表面进行简单清洗后进入烘干工序;(7)烘干时采用缓慢加温的方式进行,当温度达到40度后,应以每小时升高3度为宜,达到104度时停止升温,当木材含水率低于7%时停止烘干,木材处理过程结束。 |
地址 |
100035北京市西城区后广平胡同38号国英公寓7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