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显示器用玻璃基板
摘要 本发明的显示器用玻璃基板是第一边(短边)尺寸为300~3000mm,第二边(长边)尺寸为300~3000mm,且平均板厚为1.5~3.0mm的显示器用玻璃基板,然而最大板厚Tmax与最小板厚Tmin的板厚差D设成20μm以下。
申请公布号 TW200403195 申请公布日期 2004.03.01
申请号 TW092113485 申请日期 2003.05.19
申请人 板硝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诸桥利行;合田拓司
分类号 C03C25/12 主分类号 C03C25/12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志刚
主权项
地址 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