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列印装置及其方法
摘要 从外部装置取得档案资料,并且当支付列印取得之资料档案的费用时,可以列印此资料档案。列印装置50以收取到使用者所支付之至少一部分费用为条件,从档案伺服器30取得资料档案。当接受到用来列印取得资料档案之费用以上的支付时,便开始列印取得的档案。
申请公布号 TW200403567 申请公布日期 2004.03.01
申请号 TW092102726 申请日期 2003.02.11
申请人 富士全录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铃木 信行;铃木 亮典;大熊 修
分类号 G06F17/00 主分类号 G06F17/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詹铭文;萧锡清
主权项
地址 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