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照明装置及液晶显示装置
摘要 本发明系分别形成有多数第1光反射部(20a)及第2光反射部(20b),前述第1光反射部系由用以反射来自前述第1光源(12a)导入之光之第1V字形沟形成者,而前述第2光反射部则系由用以反射来自前述第2光源(12b)导入之光之第2V字形沟形成者,又,前述第1V字形沟之面之交角与前述第2V字形沟之面之交角系成为大致互相相等之角度(θP),前述多数第1光反射部之面及前述多数第2光反射部之面系分别以使光朝大致垂直于线状导光体(14)之长向之方向射出之角度倾斜,又,前述多数第1光反射部系至少形成于前述线状导光体之与设置前述第1光源之侧相反侧之端部附近领域中,而前述多数第2光反射部则系至少形成于前述线状导光体之与设置前述第2光源之侧相反侧之端部附近领域中。
申请公布号 TW200403496 申请公布日期 2004.03.01
申请号 TW092104680 申请日期 2003.03.05
申请人 富士通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前田智司;有竹敬和
分类号 G02F1/1335 主分类号 G02F1/1335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恽轶群;陈文郎
主权项
地址 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