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内含(7,17)-17-羟基-7-甲基-19-去甲基-17- 娠-5(10)-烯-20-炔-3-酮之高纯度组合物,其中该组合 物内含0.5%以下之(7,17)-17-羟基-7-甲基-19-去甲 基-17-娠-4-烯-20-炔-3-酮,相对于(7,17)-17-羟基-7- 甲基-19-去甲基-17-娠-5(10)烯-20-炔-3-酮而言。2.如 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高纯度组合物,其中之(7,17 )-17-羟基-7-甲基-19-去甲基-17-娠-4-烯-20-炔-3-酮 为0.25%以下。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高纯度组 合物,其中(7,17)-17-羟基-7-甲基-19-去甲基-17-娠 -4-烯-20-炔-3-酮为0.1%以下。4.一种制备如申请专利 范围第1至3项高纯度组合物之方法,其特征为令(7 ,17)-17-羟基-7-甲基-19-去甲基-17-娠-5(10)-烯-20- 炔-3-酮晶体在水存在下陈化至少24小时。5.如申请 专利范围第4项之方法,其中陈化持续3至6天。6.如 申请专利范围第4或5项之方法,其中将最后步骤合 成之体保龙(Tibolone)形成晶体,其系包括以下之步 骤: a.将(7,17)-3,3-二甲氧基-17-羟基-7-甲基-19-降孕- 5(10)-烯-20-炔-3-酮在有机溶剂中与弱酸水溶液反应 b.将溶液倒入使成微硷性之水中 c.用使成微硷性之水来清洗晶体。7.一种具有拟性 腺激素功能、排卵抑制或免疫调控作用之医药组 成物,含有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3项中任一项之高 纯度组合物以及医药学上适当的固体载体。8.如 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医药组成物,其中该如申请 专利范围第1至3项中任一项之高纯度组合物系可 由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至6项中任一项之方法制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