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采用视频指纹对各种记录媒体拷贝保护的方法和装置 | ||
摘要 | 一种用于各种记录媒体如数字视盘(DVD)的版权保护的方法和装置,使用视频指纹信号和鉴别特征标记的组合以允许播放机以一种很难被破坏的方式处理拷贝保护或非拷贝保护的媒体。只有当要求拷贝保护时视频指纹信号和鉴别特征标记才均记录在媒体上。这种鉴别特征标记的特性是它不会传送到CD记录设备上制造的非法拷贝上。当播放一个受保护或一个不受保护的原版盘片时,鉴别特征标记的存在或不存在不影响播放机正确地播放节目视频。因此所有的原版DVD正常地播放。当播放一个不受保护CD的拷贝时,视频指纹信号不存在也不影响播放机正确地重放视频信号数据。然而,当播放受保护CD的拷贝时,鉴别特征标记的不存在将导致播放机禁止盘片正常地播放。 | ||
申请公布号 | CN1140118C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4.02.25 |
申请号 | CN96194636.9 | 申请日期 | 1996.05.22 |
申请人 | 麦克罗维西恩公司 | 发明人 | 约翰·瑞安;格雷戈里·C·科普兰 |
分类号 | H04N5/913 | 主分类号 | H04N5/913 |
代理机构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马莹 |
主权项 | 1.一种为节目分配媒体提供拷贝保护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下列步骤:将一个鉴别特征标记加入到要被拷贝保护的所述媒体的跟踪部分,输入节目数据,把一个指纹信号加入到所述节目数据,编码所述印有指纹的节目数据,在所述媒体上记录所述编码数据,在一个媒体播放机中检测所述鉴别特征标记,检测来自所述媒体的所述记录的编码数据,并译码所述检测的编码数据,检测所述指纹信号,其中,只有当所述鉴别特征标记和所述指纹信号被检测到时或者当所述指纹信号没有被检测到时才将所述译码数据输入到一数据输出设备(42)。 | ||
地址 |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