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光记录媒体
摘要 [课题]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高密度记录,且具优异记录特性之补写型光记录媒体。[解决手段]在基板上依序设置光反射层、记录层、及覆盖层,而从该覆盖层侧照射波长450nm以下的雷射光以进行记录及再生之光记录媒体,其特征为:该光记录媒体系在上述记录层与上述覆盖层之间,更设置厚度1nm以上80nm以下的喷镀层,而该喷镀层与上述覆盖层之间是用粘合剂所粘合。
申请公布号 TW577070 申请公布日期 2004.02.21
申请号 TW091112390 申请日期 2002.06.07
申请人 富士照相软片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齐藤真二;角田毅;石田寿男
分类号 G11B7/24 主分类号 G11B7/24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何金涂 台北市大安区敦化南路二段七十七号八楼;何秋远 台北市大安区敦化南路二段七十七号八楼
主权项 1.一种光记录媒体,其系在基板上依序设置光反射层、记录层、及覆盖层,而从该覆盖层侧照射波长450nm以下的雷射光以进行记录及再生之光记录媒体,其特征为:该光记录媒体系在上述记录层与上述覆盖层之间,更设置厚度1nm以上80nm以下之喷镀层,而该喷镀层与上述覆盖层之间是用粘合剂所粘合。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光记录媒体,其中,上述喷镀层是包含Si、Zn、Ag、Al、Ti、Sn或Ge的单体,或这些化合物之组合。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光记录媒体,其中,上述喷镀层系可使记录及再生所使用的上述雷射光透射70%以上。4.一种光记录媒体,其系在基板上依序设置光反射层、记录层、及覆盖层,而从该覆盖层侧照射波长450nm以下的雷射光以进行记录及再生之光记录媒体,其特征为:该光记录媒体系在上述记录层与上述覆盖层之间,更设置厚度1nm以上,80nm以下之喷镀层,该喷镀层与上述覆盖层之间是用粘合剂所粘合,而上述记录层系含有在400nm以下持有最大吸收波长之有机化合物。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光记录媒体,其中,上述喷镀层是包含Si、Zn、Ag、Al、Ti、Sn或Ge的单体,或这些化合物之组合。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或5项之光记录媒体,其中,上述喷镀层系可使记录及再生所使用的雷射光透射70%以上者。7.一种光记录媒体,其系在基板上依序设置光反射层、记录层、及覆盖层,而从该覆盖层侧照射波长450nm以下的雷射光以进行记录及再生之光记录媒体,其特征为:该光记录媒体系在上述记录层与上述覆盖层之间,更设置厚度1nm以上80nm以下的喷镀层,该喷镀层与上述覆盖层之间是用粘合剂所粘合,而由该粘合剂所形成的粘合层之层厚度是在1~1000m范围。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光记录媒体,其中,上述喷镀层是包含Si、Zn、Ag、Al、Ti、Sn或Ge的单体,或这些化合物之组合。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或8项之光记录媒体,其中,上述喷镀层系可使记录及再生所使用的雷射光透射70%以上。10.一种光记录媒体,其系在基板上依序设置光反射层、记录层、及覆盖层,而从该覆盖层侧照射波长450nm以下的雷射光以进行记录及再生之光记录媒体,其特征为:该光记录媒体系在上述记录层与上述覆盖层之间,更设置厚度1nm以上80nm以下之喷镀层,该喷镀层与上述覆盖层之间是用粘合剂所粘合,而上述记录层系含有在400nm以下持有最大吸收波长之有机化合物,且,由上述粘合剂所形成的粘合层之层厚度是在1~1000m范围。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之光记录媒体,其中,上述喷镀层是包含Si、Zn、Ag、Al、Ti、Sn或Ge的单体,或这些化合物之组合。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或11项之光记录媒体,其中,上述喷镀层系可使记录及再生所使用的雷射光透射70%以上。13.一种光记录媒体,其系在基板上依序设置光反射层、记录层、及覆盖层,而从该覆盖层侧照射450nm以下的雷射光以进行记录及再生之光记录媒体,其特征为:该光记录媒体系在上述记录层与上述覆盖层之间,更设置厚度1nm以上80nm以下之喷镀层,该喷镀层与上述覆盖层之间是用粘合剂所粘合,而,上述记录层是含有在400nm以下持有最大吸收波长之有机化合物,且,由上述粘合剂所形成的粘合层是由放射线硬化树脂所构成者。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之光记录媒体,其中,上述喷镀层是包含Si、Zn、Ag、Al、Ti、Sn或Ge的单体,或这些化合物之组合。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或14项之光记录媒体,其中,上述喷镀层系可使记录及再生所使用的雷射光透射70%以上。16.一种光记录媒体,其系在基板上依序设置光反射层、记录层、及覆盖层,而从该覆盖层侧照射450nm以下的雷射光以进行记录及再生之光记录媒体,其特征为:该光记录媒体系在上述记录层与上述覆盖层之间,更设置厚度1nm以上80nm以下之喷镀层,该喷镀层与上述覆盖层之间是用粘合剂所粘合,而,由上述粘合剂所形成的粘合层之厚度是在1~1000m范围,且,由该粘合剂所形成的粘合层是由放射线硬化树脂所构成。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之光记录媒体,其中,上述喷镀层是包含Si、Zn、Ag、Al、Ti、Sn或Ge的单体,或这些化合物之组合。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或17项之光记录媒体,其中,上述喷镀层系可使记录及再生所使用的雷射光透射70%以上。19.一种光记录媒体,其系在基板上依序设置光反射层、记录层、及覆盖层,而从该覆盖层侧照射450nm以下的雷射光以进行记录及再生之光记录媒体,其特征为:该光记录媒体系在上述记录层与上述覆盖层之间,更设置厚度1nm以上80nm以下之喷镀层,该喷镀层与上述覆盖层之间是用粘合剂所粘合,上述记录层是含有在400nm以下持有最大吸收波长之有机化合物,而,由上述粘合剂所形成的粘合层之层厚度是在1~1000m范围,且,由上述粘合剂所形成的粘合层是由放射线硬化树脂所构成。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9项之光记录媒体,其中,上述喷镀层是包含Si、Zn、Ag、Al、Ti、Sn或Ge的单体,或这些化合物之组合。2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9或20项之光记录媒体,其中,上述喷镀层系可使记录及再生所使用的雷射光透射70%以上。图式简单说明:第1图系本发明光记录媒体的一例示形态之概略断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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