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透明导电膜,其特征在于至少含有钌微粒子 与金微粒子之导电层,在该导电层中,钌微粒于与 金微粒子之重量比为40:60至99:1之范围内。2.如申 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透明导电膜,其中前述导电层 中更含有银微粒子。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透 明导电膜,其中相对于前述钌微粒子与金微粒子之 合计,前述银微粒子系为含有1~70重量%。4.如申请 专利范围第1项之透明导电膜,其中前述导电层系 为以至少含有钌微粒子与金微粒子之涂料所涂覆 所形成。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透明导电膜,其 中前述导电层系为以至少含有钌微粒子、金微粒 子、与银微粒子之涂料所涂覆所形成。6.如申请 专利范围第1项之透明导电膜,其中在至少一层中, 系含有下列至少一种的着色剂,即:单偶氮色素、 酮、氧化铁黄、二重氮色素、菁绿、菁 蓝、赛安宁蓝、黄葱酮、二葱红、标准还原蓝 、硫靛枣红、二奈嵌苯橙、二奈嵌苯猩红、二奈 嵌苯红、二奈嵌苯灰、生物红、异黄 、亚销镍黄、茜草色靛、偶氮次甲基铜黄、苯胺 黑、硷性蓝、锌白、氧化钛、氧化铁红、氧化铬 、铁黑、钛黄、钴蓝、赛璐里安蓝、钴绿、铝白 、啶烷、镉黄、镉红、红、锌钡白、黄铅、钼 橙、铬氧化铅、硫酸钙、硫酸钡、碳酸钙、铅白 、群青、猛紫、翡翠绿、藏青、碳黑等之有机及 无机颜料、以及偶氮染料、葱染料、靛类染料 、菁染料、碳染料、亚胺染料、次甲基 染料、染料、硝基染料、亚硝基染料、苯并 染料、奈染料、奈亚醯胺染料、二奈嵌染料。7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透明导电膜,其中于前述 导电层之上层及/或下层,系与前述导点层折射率 相异之至少1层之透明层所积层者。8.一种显示装 置,系为将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透明导电膜形成 于显示面之阴极射线管或是等离子显示装置面板 。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透明导电膜,其中在前 述导电层中,为将至少含有下列至少一种之着色剂 对于导电层中之金属微粒子的含有量形成为含有 20重量%以下,该等着色剂即为:单偶氮色素、 酮、氧化铁黄、二重氮色素、菁绿、菁蓝、 赛安宁蓝、黄葱酮、二葱红、标准还原蓝、硫 靛枣红、二奈嵌苯橙、二奈嵌苯猩红、二奈嵌苯 红、二奈嵌苯灰、生物红、异黄、亚 销镍黄、茜草色靛、偶氮次甲基铜黄、苯胺黑、 硷性蓝、锌白、氧化钛、氧化铁红、氧化铬、铁 黑、钛黄、钴蓝、赛璐里安蓝、钴绿、铝白、 啶烷、镉黄、镉红、红、锌钡白、黄铅、钼橙、 铬氧化铅、硫酸钙、硫酸钡、碳酸钙、铅白、群 青、猛紫、翡翠绿、藏青、碳黑等之有机及无机 颜料、以及偶氮染料、葱染料、靛类染料、 菁染料、碳染料、亚胺染料、次甲基染料 、染料、硝基染料、亚硝基染料、苯并染 料、奈染料、奈亚醯胺染料、二奈嵌染料。10.如 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透明导电膜,其中在至少一 层上,摩尔吸光系数为>10之着色剂为配合成使配 合后之透明导电摩之吸光度形成在0.0004~0.0969abs. 之范围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