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组成物,其包含,每百份橡胶(phr),10至40phr之 至少一种氢化的羧化橡胶、90至60phr之至少一种 氢化的橡胶、1至100phr之至少一种填料、18至35 phr之至少一种有机酸之多价盐,及0.2至20phr之至少 一种硫化剂。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组成物,其 中该氢化的羧化橡胶具含量为在18至45重量% 之范围内、酸单体含量为在0.3至9重量%之范围内 、RDB不超过9.0%及Mooney黏度在35至120之范围内(1+4'@ 100℃)。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组成物,其中 该氢化的羧化橡胶系以丙烯、1,3-丁二烯及丙 烯酸为基底。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组成物 ,亦包含至少一种羧化的橡胶。5.如申请专利范 围第1或2项之组成物,亦包含至少一种橡胶。6.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组成物,其中该多价盐 系为二丙烯酸锌。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组 成物,其中该硫化剂系为过氧化物。8.如申请专利 范围第1或2项之组成物,其包含至少一种碳黑填料 。9.一种硫化的组成物,其系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 8项中任一项之组成物。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 之硫化的组成物,其系以履带式车辆之轨迹垫形式 。11.一种制备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10项中任一项 之组成物的方法,其包含掺合至少一种氢化的羧化 橡胶、至少一种氢化的橡胶、至少一种填料 、至少一种有机酸之多价盐及至少一种硫化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