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污染土壤之无害化处理方法,系于业已受到 沸点500℃以下之化学物质污染之土壤上覆盖处理 用具,并照射微波,而由污染土壤除去化学物质。2. 一种污染土壤之无害化处理方法,系于业已受到沸 点500℃以下之化学物质污染之土壤上铺上隔热材 料后覆盖处理用具,并照射微波,以由污染土壤除 去化学物质。3.一种污染土壤之无害化处理方法, 系于业已受到沸点500℃以下之化学物质污染之土 壤,散布微波吸收特性优良之原料后,覆盖处理用 具并照射微波,以由污染土壤除去化学物质。4.一 种污染土壤之无害化处理方法,系于业已受到沸点 500℃以下之化学物质污染之土壤上,散布微波吸收 特性优良之原料并铺上隔热材料后,覆盖处理用具 且照射微波,以由污染土壤除去化学物质。5.如申 请专利范围第1~4项中任一项之污染土壤之无害化 处理方法,系不挖掘污染土壤,而就地照射微波。6.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中任一项之污染土壤之无 害化处理方法,系使无微波导波管之1个或2个以上 之第2处理用具外接而覆盖于具有微波导波管之前 述处理用具周围。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中任 一项之污染土壤之无害化处理方法,系将前述处理 用具刃缘埋设于污染土壤之地下1cm以上。8.一种 处理用具,系使用于业已受到化学物质污染之土壤 之无害化处理之处理用具,系于单方向具有开口部 ,并于前述开口部之相反侧具有连通微波导波管及 排气处理装置之管,且内面系由铁、钛、或铝构成 ,外面则具有隔热构造。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之 处理用具,更具有1个或2个以上之第2处理用具,前 述第2处理用具系外接于前述处理用具周围,于单 方向具有开口部,并具有连通前述排气处理装置之 管,且没有微波导波管,并且内面系由铁、钛、或 铝构成,外面则具有隔热构造者。图式简单说明: 第1图系显示使用本发明之处理用具之处理方法之 概要之截面图。 第2图系显示依据本发明之处理方法处理油污染土 壤之分析结果之图。 第3图系显示本发明之另一处理方法之概要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