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夹层玻璃用中间膜及夹层玻璃
摘要 本发明之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在透明性、隔热性、电磁波穿透性以及耐候性方面优异之夹层玻璃用中间膜及夹层玻璃。本发明系一种夹层玻璃用中间膜,其特征在于,当夹设于择自透明玻璃、绿色玻璃、以及高热射线吸收玻璃所构成群之2片玻璃之间来形成夹层玻璃时,在频率0.1~10MHz以及2~26.5GHz之电磁波屏蔽性能为10dB以下、雾化值为1.0%以下、可见光穿透率为70%以上、且于300nm~2100nm之波长区域之日射穿透率为可见光穿透率的85%以下。
申请公布号 TW570871 申请公布日期 2004.01.11
申请号 TW091116669 申请日期 2002.07.26
申请人 积水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深谷重一;吉冈忠彦;小幡真稔
分类号 B32B17/10;C03C27/12 主分类号 B32B17/1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镒珠 台北市中山区长安东路二段一一二号九楼
主权项 1.一种夹层玻璃用中间膜,系由可塑化聚乙烯醇缩 醛类树脂组成物所构成者; 该可塑化聚乙烯醇缩醛类树脂组成物系含有:聚乙 烯醇缩醛类树脂100重量份、可塑剂20~60重量份、 以及择自锡掺杂之氧化铟(ITO)微粒子、锑掺杂之 氧化锡(ATO)微粒子、铝掺杂之氧化锌(AZO)微粒子、 铟掺杂之氧化锌(IZO)微粒子、锡掺杂之氧化锌微 粒子、矽掺杂之氧化锌微粒子、6硼化镧微粒子以 及6硼化铈微粒子所构成群之至少1种微粒子0.1 ~3 重量份; 该微粒子之平均粒径为80nm以下,且粒径100nm以上之 粒子分散成为1个/m2以下。2.一种夹层玻璃用中 间膜,系由可塑化聚乙烯醇缩醛类树脂组成物所构 成者; 该可塑化聚乙烯醇缩醛类树脂组成物系含有:聚乙 烯醇缩醛类树脂100重量份、可塑剂20~60重量份、 以及择自二亚铵(diimonium)系色素、铝系色素、 氰系色素、系色素、聚甲炔色素、苯二硫醇 型铵系化合物、硫衍生物以及硫醇金属配位化 合物所构成群之至少1种的化合物0.00001~5重量份; 该化合物系于可塑化聚乙烯醇缩醛类树脂组成物 中均一地分散着。3.一种夹层玻璃用中间膜,系由 可塑化聚乙烯醇缩醛类树脂组成物所构成者; 该可塑化聚乙烯醇缩醛类树脂组成物系含有:聚乙 烯醇缩醛类树脂100重量份、可塑剂20~60重量份、 择自锡掺杂之氧化铟(ITO)微粒子、锑掺杂之氧化 锡(ATO)微粒子、铝掺杂之氧化锌(AZO)微粒子、铟掺 杂之氧化锌(IZO)微粒子、锡掺杂之氧化锌微粒子 、矽掺杂之氧化锌微粒子、6硼化镧微粒子以及6 硼化铈微粒子所构成群之至少1种之微粒子0.1~3重 量份、以及择自二亚铵系色素、铝系色素、氰 系色素、系色素、聚甲炔色素、苯二硫醇型 铵系化合物、硫衍生物以及硫醇金属配位化合 物所构成群之至少1种的化合物0.00001~5重量份; 该微粒子之平均粒径为80nm以下,且粒径100nm以上之 粒子分散成为1个/m2以下; 该化合物系于该可塑化聚乙烯醇缩醛类树脂组成 物中均一地分散着。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或3项 之夹层玻璃用中间膜,其中,当夹设于择自透明玻 璃、绿色玻璃、以及高热射线吸收玻璃所构成群 之2片玻璃之间来形成夹层玻璃时,在频率0.1 ~10MHz 以及2~26.5GHz之电磁波屏蔽性能为10dB以下、雾化値 为1.0%以下、可见光穿透率为70%以上、且于300nm~ 2100nm之波长区域之日射穿透率为可见光穿透率的 85%以下。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或3项之夹层玻璃 用中间膜,其中,在测定频率1MHz~1.86GHz之比介电系 数为4.5以下以及/或是电介质损耗角正切tan为0.1 以下; 当夹设于择自透明玻璃、绿色玻璃、以及高热射 线吸收玻璃所构成群之2片玻璃之间来形成夹层玻 璃时,雾化値为1.0%以下、可见光穿透率为70%以上 、且于300nm ~ 2100nm之波长区域之日射穿透率为可 见光穿透率的85%以下。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 夹层玻璃用中间膜,其中,于测定频率10MHz之比介电 系数为4.2以下以及/或是电介质损耗角正切tan为 0.08以下。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夹层玻璃用中 间膜,其中,于测定频率100MHz之比介电系数为3.8以 下以及/或是电介质损耗角正切tan为0.08以下。8.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夹层玻璃用中间膜,其中, 于测定频率1GHz之比介电系数为3.4以下以及/或是 电介质损耗角正切tan为0.08以下。9.如申请专利 范围第8项之夹层玻璃用中间膜,其中,于测定频率1 .8GHz之比介电系数为3.3以下以及/或是电介质损耗 角正切tan为0.08以下。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或 3项之夹层玻璃用中间膜,其中,当夹设于择自透明 玻璃、绿色玻璃、以及高热射线吸收玻璃所构成 群之2片玻璃之间来形成夹层玻璃时,雾化値为1.0% 以下、可见光穿透率为70%以上、在300nm~2100nm之波 长区域的日射穿透率为可见光穿透率的85%以下、 且于波长区域1500~2100nm之中红外线穿透率为20%以 下。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之夹层玻璃用中间 膜,其中,于波长区域780~1500nm之近红外线穿透率为 70%以下。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或3项之夹层玻璃 用中间膜,其中,当夹设于择自透明玻璃、绿色玻 璃、以及高热射线吸收玻璃所构成群之2片玻璃之 间来形成夹层玻璃时,雾化値为1.0%以下、可见光 穿透率为70%以上、在300nm~2500nm之波长区域的日射 穿透率为可见光穿透率的85%以下、且在波长区域 300nm~2500nm之日射穿透率积分値T当中之于波长区域 1400nm~1600nm之穿透率积分値的比例Tb为10.0%以下以 及/或是于波长区域1800nm~2000nm之穿透率积分値的 比例Td为2.0%以下。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或3项之 夹层玻璃用中间膜,其中,当夹设于择自透明玻璃 、绿色玻璃、以及高热射线吸收玻璃所构成群之2 片玻璃之间来形成夹层玻璃时,雾化値为1.0%以下 、可见光穿透率为70%以上、在波长区域300nm~2100nm 之日射穿透率为可见光穿透率的85%以下、且在波 长区域300nm~2500nm之日射穿透率积分値T当中之于波 长区域1200nm~1400nm之穿透率积分値的比例Ta为15.0% 以下以及/或是于波长区域1600nm~1800nm之穿透率积 分値的比例Tc为3.0%以下以及/或是于波长区域2000nm ~2400nm之穿透率积分値的比例Te为2.0%以下。14.如申 请专利范围第1.2或3项之夹层玻璃用中间膜,其中, 当夹设于择自透明玻璃、绿色玻璃、以及高热射 线吸收玻璃所构成群之2片玻璃之间来形成夹层玻 璃时,雾化値为1.0%以下、可见光穿透率为70%以上 、在波长区域300nm~2100nm之日射穿透率为可见光穿 透率的85%以下、且在波长区域300nm~2500nm之日射穿 透率积分値T当中之于波长区域1200nm~1400nm之穿透 率积分値的比例Ta为15.0%以下以及/或是于波长区 域1400nm~1600nm之穿透率积分値的比例Tb为10.0%以下 以及/或是于波长区域1600nm~1800nm之穿透率积分値 的比例Tc为3.0%以下以及/或是于波长区域1800nm ~ 2000nm之穿透率积分値的比例Td为2.0%以下以及/或是 于波长区域2000nm~2400nm之穿透率积分値的比例Te为2 .0%以下。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或3项之夹层玻璃 用中间膜,其中,当夹设于择自透明玻璃、绿色玻 璃、以及高热射线吸收玻璃所构成群之2片玻璃之 间来形成夹层玻璃时,受强度100mW/cm2.波长295~450nm 之紫外线照射300小时之时,该紫外线照射后之该夹 层玻璃之可见光穿透率的降低在2.0%以下。16.如申 请专利范围第15项之夹层玻璃用中间膜,其中,当夹 设于择自透明玻璃、绿色玻璃、以及高热射线吸 收玻璃所构成群之2片玻璃之间来形成夹层玻璃时 ,受强度100mW/cm2.波长295~450nm之紫外线照射300小时 之时,该紫外线照射后之该夹层玻璃之黄色値之增 加为4.0以下。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之夹层玻 璃用中间膜,其中,当夹设于择自透明玻璃、绿色 玻璃、以及高热射线吸收玻璃所构成群之2片玻璃 之间来形成夹层玻璃时,受强度100mW/cm2.波长295~450 nm之紫外线照射300小时之时,该紫外线照射后之该 夹层玻璃之CIE1976L*a*b*显色系中之b*値的增加为3.0 以下。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之夹层玻璃用中 间膜,其中,在300nm~2100nm之波长区域日射穿透率为 可见光穿透率的85%以下。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 或3项之夹层玻璃用中间膜,其中,聚乙烯醇缩醛类 树脂系聚乙烯醇缩丁醛树脂。20.如申请专利范围 第1.2或3项之夹层玻璃用中间膜,其中,可塑化聚乙 烯醇缩醛类树脂组成物系进一步含有丙二酸酯系 化合物以及/或是草酸醯替苯胺系化合物做为紫外 线吸收剂。2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或3项之夹层玻 璃用中间膜,其中,可塑化聚乙烯醇缩醛类树脂组 成物,系进一步含有做为紫外线吸收剂之丙二酸酯 系化合物以及/或是草酸醯替苯胺系化合物与择自 苯并三唑系化合物、二苯甲酮系化合物、三系 化合物、苯甲酸酯系化合物以及阻滞(hindered)胺系 化合物所构成群之至少1种所成之混合物。22.如申 请专利范围第1.2或3项之夹层玻璃用中间膜,其中, 可塑化聚乙烯醇缩醛类树脂组成物系进一步含有 做为接着力调整剂之有机酸或无机酸之硷金属盐 或硷土类金属盐、或是变性矽酮油。23.如申请专 利范围第1.2或3项之夹层玻璃用中间膜,其中,可塑 化聚乙烯醇缩醛类树脂组成物系进一步含有做为 分散安定剂之择自硫酸系酯化合物、磷酸酯系化 合物、篦麻醇酸、聚篦麻醇酸、聚羧酸、多元醇 型界面活性剂、聚乙烯醇、聚乙烯醇缩丁醛所构 成群之至少1种。24.一种夹层玻璃,其特征在于,系 使用申请专利范围第1.2.3.4.5.6.7.8.9.10.11.12.13.14.15. 16.17.18.19.20.21.22或23项之夹层玻璃用中间膜所得者 。2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或3项之夹层玻璃用中间 膜,其中,系适用于车辆用窗材料。26.如申请专利 范围第24项之夹层玻璃,其中,系适用于车辆用窗材 料。2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或3项之夹层玻璃用中 间膜,其中,系适用于建筑用材料。28.如申请专利 范围第24项之夹层玻璃,其中,系适用于建筑用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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