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具有镜头盖机构的相机,该相机包括:具有外开口的前壳体、后壳体、机身及镜头盖机构;该镜头盖机构包括:一开关,其设置于该前壳体的边侧;一内壳体,其设置于该前壳体的背侧面且具一勾体;一盖体,其具有一体延伸的第一连杆,该第一连杆系枢接于该前壳体的背侧面;一第三连杆,其包括一固定部、一基部、及设置于该基部的制动槽,该固定部系固接于前述开关;一第二连杆,其具有一勾体及第一、二凸体,所述第一、二凸体系分别滑接于第一连杆,与基部的制动槽内的一端,又该第二、三连杆并在外、内壳体间被导引而位移;及一弹性元件,其连接于前述第二连杆的勾体与前述内壳体的勾体之间。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有镜头盖机构的相机,其中第二凸体所位于该制动槽内的该端,系与盖体的开启方向相反,且留有该端到另端间的距离。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有镜头盖机构的相机,其中第二、三连杆、外壳体、及内壳体间的导引位移,系利用多个导槽与导体相互间的导引作用来构成。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具有镜头盖机构的相机,其中之导引位移系包括,多个设置于该前壳体背侧面的第一导体、一设置于该可壳体前侧面的第二导体、多个设置于该第三连杆之基部上的第一导槽、以及设置于该第二连杆的第二、三导槽,各该第一导体系伸入于各该第一导槽内,而该第一导体中的其中一个并伸入于第二导槽内,另该第二导体则伸入于第三导槽内。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具有镜头盖机构的相机,其中之导槽为长槽状,其长度等于所述第二或三连杆的横移距离。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有镜头盖机构的相机,其中之内壳体系进一步增设有一内开口,该内开口系对应于所述前壳体的外开口。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有镜头盖机构的相机,其中之第三连杆系进一步包括有一连接部,该连接部系连接于所述固定部与基部之间。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所述之具有镜头盖机构的相机,其中之连接部系为弯折状。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有镜头盖机构的相机,其中之前壳体的边侧,系指所述相机之顶、底、左、右四边侧中的任一侧。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有镜头盖机构的相机,其中之前壳体的边侧,系指所述相机之顶边侧。图式简单说明:第一图 为习知之示意图。第二图 为本创作之立体分解图。第三图 为本创作依据第二图之前壳体的后视图。第四图 为本创作依据第二图之部分组合图。第五图 为本创作依据第二图之组合后的后视图。第六图 为本创作依据第五图之详细构造示意图。第七图 为本创作依据第六图之动作示意图(拨动盖体3之后)。第八图 为本创作依据第六图之动作示意图(推动开关8之后)。 |